[問題] 今年會計師商法和稅法

看板Accounting作者 (菸酒生)時間13年前 (2010/09/12 02:22), 編輯推噓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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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已經及格五科了,今年第三年考兩科法律類科目, 稅法選擇題對考選部答案是44分,申論題的兩題計算題 答案皆和某兩間補習班相同,第三題擔保品寫得也算完 整,第一題暫繳我背得滿熟的,所以稅法部分應該不會 有太大的問題。 比較讓人不安的事商法,選擇題對考選部答案是42分, 申論題至少要拿18分才可以順利過關。申論題部分我有 寫出來的重點歸納如下: 第一大題 第一小題我有寫出公司法第155條的條文,且有寫出"公 司法第155條規定"這些字眼,此外,我有點出"同一體說" 因此甲公司應負責。 第二小題就寫得不是很好,我只寫出,是否於章程簽名 並非認定是否為發起人之要件,故A仍須負責。 第二大題 1 我有點出乙董事長為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一項第四 款之人。 2 公開收購為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所規定會重大影響公 司股價之消息。 3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規定,在該消息明確後,公開前 或公開後18小時內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股票為買入 或賣出。 4 該公開收購係為兩位董事長私下約定,並未經過A公司董 事會決議,是否屬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所稱"該消息明 確後",尚須認定,倘若該消息為"已屬明確",乙董事長 違已反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之刑責。 以上是我有點出的重點,我想他最主要的考點應該在4這點吧! 第三大題 我是這樣寫得,普通股股利為盈餘分配,特別股我有點出負債 性質及非負債性質的區別,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應列為費用。 不知道申論題這樣寫能不能拿到18分以上,最近剛進事務所, 正處於受訓階段,每次上班時都會不經意的想起這次考試,雖 然我還有一次機會,但我實在不想邊工作邊準備考試,真希望 這次仍夠順利取得執照,今天特地發這篇文章就是想聽聽大家的 看法,雖然考完了,但心裡總是忐忑不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70.171

09/12 02:39, , 1F
一定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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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8:17, , 2F
應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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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9:31, , 3F
別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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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6:12, , 4F
你一定會考上的 別擔心喔 祝福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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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0:41, , 5F
你現在要想的是要請大家吃什麼
09/12 20:41, 5F

09/13 00:16, , 6F
我怎麼覺得是來刺激大家的~你是問有沒有80嗎?
09/13 00:16, 6F

09/13 00:30, , 7F
妳這樣都在擔心 是要其他人放棄了嗎
09/13 00:30, 7F

09/13 01:41, , 8F
他商法應該在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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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9:28, , 9F
不是刺激大家,是真的很不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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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9:28, , 10F
真希望趕快放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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