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發票章蓋錯該如何處理

看板Accounting作者 (有你真好:))時間16年前 (2010/02/10 11:0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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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由於我是位公司的菜鳥, 負責開立發票。 但是我們公司有分A公司跟B公司的寶號, 所以發票也有分成是A公司開立出去的發票跟B公司開立出去的發票, 但是最近我卻將B公司的發票蓋上A公司的發票, 總共有四張都蓋錯了, 不過這四張都是還沒將發票開給客戶的, 目前將這四章都蓋上"作廢章", (第一張發票情急之下已經用了利可帶將發票章塗掉) 那請問這樣子的做法可以嗎? 這樣報稅時或是稅務局那邊會有什麼樣的作法呢? 情況有點急~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我下次會更注意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11.250

02/10 11:12, , 1F
作廢就沒差啦~~
02/10 11:12, 1F

02/10 13:02, , 2F
寶號是稱對方公司吧..........
02/10 13:02, 2F

02/11 00:40, , 3F
有蓋作廢章四張都還在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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