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備供出售證券投資 關於現金股利的問題

看板Accounting作者時間14年前 (2009/12/08 16:08),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 林蕙真老師 中級會計學(下冊)第十五章(P.100) 有一段: 備供出售證券投資之會計處理: 投資當年度收到之現金股利,視為清算股利,作為投資成本之收回, 以後各年度收到之現金股利,則列為股利收入, "若收到之現金股利累積數超過自投資後至發放股利之上年度期末止, 其應享有投資公司損益之累積影響數時, 則應將所收到屬於該超過部分之現金股利是為清算股利, 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 後半段的文字到底是甚麼意思? 感謝解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3.73

12/08 18:16, , 1F
就是要作清算股利的檢驗。
12/08 18:16, 1F
文章代碼(AID): #1B7WbtQ_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