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應付公司債提前贖回計算一題
以下為民國93年的乙檢術科試題:
光武公司奉准於第一年4月1日發行面額$1,000,000、年利率12%、十年期之公司債,
每年4月1日及10月1日各付息一次。該公司於第一年6月1日始將公司債出售,連同
應計利息共得現金$1,027,080,該公司每年12月31日結帳,公司債溢折價採用直線
法攤銷。光武公司於第八年6月1日收回面額$250,000之公司債,共支付現金$312,000。
試作:(2)第八年收回公司債時應作之各項分錄。
我的答案如下:
先計算4/1~6/1應認列之利息:
利息費用 4,970
應付公司債溢價 30
應付利息 5,000
再作贖回分錄:
應付利息 5,000
應付公司債 250,000
應付公司債溢價 330 → (每月攤銷額$60*剩餘月數22)/4
提前收回公司債損失 56,670
現金 312,000
但答案給的卻是:
利息費用 4,970
應付公司債溢價 30
現金 5,000
應付公司債 250,000
應付公司債溢價 510
提前清償債務損失 56,490
現金 307,000
比較之後可發現,我只有溢價沖銷金額那邊不同,
就給的答案反推,發現他的剩餘月份是34個月,
貸我覺得很怪,不是22個月嗎?
想請問一下我哪裡有錯?還是是書上的答案錯了?
希望有版友可幫忙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8.27.43
推
09/09 21:01, , 1F
09/09 21:01,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