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固定資產的讓售給新公司,新公司可以抵稅

看板Accounting作者 (熱血沸騰)時間16年前 (2009/07/16 15:49),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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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公司A現下要進行清算,但一邊又要另外成立一家新公司B, 於是A公司便打算把固定資產賣到市場上,但專業的會計師說: "應當將固定資產賣給新公司B,因為這樣一來可以有折舊費用,可以有抵稅效果" 我對這一點有點不是很清楚,因為專業的會計師說這是對新公司B有抵稅效果, 但我又不好意思進一步纏著會計師問為什麼, 不知道有沒有哪位大大可以提共相關的條文出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5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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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應為與"營業"有關並依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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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是營業稅法第19條五大條款的固定資產可以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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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43條固定資產退還溢付稅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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