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Math 板主 calvin4 長時間無上站

看板Acad-Affairs作者 (going faster)時間4年前 (2019/12/24 11:38),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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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被檢舉人、所屬看板 位置: 國家研究院 > Academy > Science > Math 板主: calvin4 b.檢舉事實 長時間未上站管板 c.檢舉理由 依據下列規定,於此逕行檢舉之: 一、國家研究院科學學術研究院板主自治條例 #1Oucgj2s (Acad-Affairs) 第二章 板主請假 1.板主不得連續 7 日未上站,若因故未能上站請至 Acad-Affairs 板請假或寄達信件 告知組長。 5.板主連續 7日未上站也未事先請假者處申誡乙次,若 16 日以上則暫時停職並申誡 兩次。 被檢舉板主逾 30 日未上站者,得逕予免職,避免妨害板務運作。 板主累計申誡兩次停職 15 日,累計申誡三次則免職。 二、國家研究院科學學術研究院申訴及檢舉處理規則 #1S2jRUzL (Acad-Affairs) 第 二 章 檢舉 第 13 條 本組收到檢舉單後,檢舉成立會告知被檢舉人改善,改善期限為 2週至2個月。 板主未上站違反本組自治條例請假規定者,不適用前項改善期限。 d.受到之影響面 未處理板務,我認為wayne2011大量洗文, 內容皆為引用某書,再打上無意義文字,或 回覆多年前已解答之文章,造成多數版友閱 讀困難,也不少人反應過,無奈板主不管, 其中一位長時間不上站,先行檢舉。 底下文章顯然與原文完全無相關。 文章代碼(AID): #1U0NpI3I (Math) https://www.ptt.cc/bbs/Math/M.1577155794.A.0D2.html e.檢舉人告知被檢舉人之信件(檢舉未上站者免附) 按照規定,無需檢附 f.違規證據等附件 一、長時間未上站證據 http://i.imgur.com/HK6jBED.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242.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ad-Affairs/M.1577158693.A.DBD.html ※ 編輯: DLHZ (114.38.242.61 臺灣), 12/24/2019 11:42:17 ※ 編輯: DLHZ (114.38.242.61 臺灣), 12/24/2019 11:44:47
文章代碼(AID): #1U0OWbsz (Acad-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