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ath版版主gary27不當水桶

看板Acad-Affairs作者 (暱稱)時間15年前 (2009/05/25 21:46),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 申訴人 ID: dovebook (資歷不夠深,所以代發) 2. 申訴看板及板主ID: math 板主ID: gary27 3. 事實及原因 (請包含事件相關文章, 未提出案發原文資料者, 申訴將不予受理) 找不到相關文章,但有gary27來信一封,如下: =================以下為信件內容============== 您好,因為有人反映所以浸你一個禮拜的水桶 希望時間到的時候來信告之 不是因為你這個是分身,而是推文有亂版的嫌疑 所以照之前的慣例 =================以上為信件內容=============== 4. 申訴內容: (請說明申訴理由及聲明) 水桶dovebook沒有對外公告,gary27無法指出推文哪裡有亂版嫌疑, 就浸dovebook水桶。gary27不適合當板主。 以下是回信給gary27的內容: ===================以下為信件內容================ 您好: 請您指出哪些推文有亂版嫌疑? 謝謝! 如果今天有少數人反對總統,大多數人都支持總統, 當然在ptt上會反映的只有少數反對的人 (現實生活支持和反對的都有) 那是不是就要罷免掉總統? 少數人的不爽,是不是就要浸人水桶? 浸人無標準. 無原則有人不爽就浸人水桶, 有人不爽總統,是不是就要罷免總統? ==========以下為寄給 gary27 第二封信的內容=========== 對了,要浸人水桶,依規定要對外公告, 請你對外公告浸我水桶,並請指出哪個推文有亂板. 謝謝! 5. 其他:(若有其他資料, 請補充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23.247 ※ 編輯: lighterbooks 來自: 123.204.123.247 (05/25 21:53)

05/25 21:57, , 1F
請問哪條規定要公告??
05/25 21:57, 1F

05/25 21:58, , 2F
我那封信是寄給dovebook的,這樣剛好間接證
05/25 21:58, 2F

05/25 21:58, , 3F
明那是你的分身,我可以直接在一個月水桶在
05/25 21:58, 3F

05/25 21:59, , 4F
延伸期限了
05/25 21:59, 4F

05/25 22:02, , 5F
根本就沒有板規,其實我也要申訴gary
05/25 22:02, 5F

05/25 22:03, , 6F
27不適合當板主,只是文章太多,沒時間
05/25 22:03, 6F
文章代碼(AID): #1A6g4haT (Acad-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