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汪踢版主 裁決不公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時間18年前 (2007/10/03 02:01),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部份文章恕刪. 其他部分我前面已經回應過了. 就不再回應. 至於原發文者提出我不理推文攻擊的部份. 該使用者的確有申訴(信件如下). 作者 callmefuck (在紐西蘭騎綿羊過冬). 標題 檢舉. 時間 Tue Oct 2 02:33:18 2007───────────────────────
(還有51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llmefuck (在紐西蘭騎綿羊過冬)時間18年前 (2007/10/03 01:19),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請問你鬧板的定義. 我並無鬧板 僅如一般版眾PO文章 如果僅因為版主自由心証. 直懷疑心正與否. 顧用9 判決 本人不服. 僅以信件予版主討論?. 如果剛好版主是參團之一 那討論是否僅此於討論. 與事實不符??. 哪點不符 不然你投票 讓大家投票 汪踢是否有小團體的存在. 讓版眾給予一個公正回答 予
(還有360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時間18年前 (2007/10/02 13:38),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1.版規明定的很清楚.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個月~永久停權.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版主. 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適當處分. 該文章已經被〝申訴〞以〝金排球〞來嘲諷他人發文,(汪踢公告17497文)
(還有99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llmefuck (在紐西蘭騎綿羊過冬)時間18年前 (2007/10/02 13:21),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汪踢每天都有模仿文. 不知板主處理方式是否相同. 且我模仿的那文 還是因為小團體手動置底. 我經推文 他們不理 我模仿文章風格. 就退我文章. 不知汪踢哪時變成一個小團體的板?. 何況我也一PO文就禁止推文. 就是不想讓手動置底來亂. 何況 他們已經水球騷擾. 我模仿的文章風格 竟然輕易判決退文.
(還有432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