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之判決已刪文

看板About_Life作者 ( Gathering Storm。)時間1年前 (2022/09/21 00:26),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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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申訴人:bigbowl 申訴之小組長:八卦板主lwt501cx ubcs 申訴事由: lwt501cx於 #1Z7I7oCC (GossipPicket) 以版規8-2將我退文及水桶30天 八卦板規8-2明定: 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 註:此條例包含任何轉網址、原始網址之提供,或任何關鍵字影射,使一般使用 者可簡單查詢到個人資料、私人信件、水球紀錄等,皆違反此條例。 我的文章 https://tinyurl.com/2vwbz5yx 裡面沒有任何一項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水球紀錄 亦無提供任何轉網址、原始網址 以及任何關鍵字可以使一般使用者簡單查詢到任何個人資料、私人信件、水球紀錄等 我文章中唯一符合的揭露資訊 就是光頭葛格陳俊傑 雖然我不知道檢舉人是誰 但我相信不會是光頭葛格陳俊傑 我去信lwt501cx詢問該篇文章完全沒有任何指向特定對象的個資 何以適用版規8-2? lwt501cx回信說檢舉人附上與我官司之資料佐證 我的文章是指向檢舉人 但是我該篇文章完全沒提到任何有關官司的相關字眼 以此判定該篇文章是在指涉特定和我有官司相關之人 實屬過度對號入座 對於言論自由箝制的無限上綱 我在GossipPicket版有先提出申請重審之文 #1Z83S_Lr (GossipPicket) 四位八卦板主中 只有ubcs表示維持原判 其餘兩位版主皆未回應 我已去信mother以及ffooxx但他們都未在申請文發送後七天內回信 故來此版請小組長重審此案 最後我附上在board-polioce版最新以"個資+不成案"為關鍵字之判決 因為案情跟我的文章很像 也是文章完全沒指向任何人卻被濫訴 所以不成案的判決 供小組長判決時參考 #1Z0On9xz (Board-Police) 還請小組長再次審視此案 解除退文及水桶 隨後會附上與八卦版主溝通之信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8.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63691173.A.402.html

09/21 06:52, 1年前 , 1F
越級了吧 = =
09/21 06:52, 1F

09/21 06:58, 1年前 , 2F
L_TalkandCha 板才對
09/21 06:58, 2F

09/21 09:37, 1年前 , 3F
為什麼你退3?
09/21 09:37, 3F

09/21 14:59, 1年前 , 4F
應該是和光頭哥陳俊傑同名同姓檢舉的
09/21 14:59, 4F
文章代碼(AID): #1ZAUcbG2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