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5] 申訴不服lianpig5566之判決

看板About_Life作者 (狂)時間3年前 (2021/03/26 10:4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simonjen 信箱]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標題: Re: 小組長您好 時間: Wed Mar 24 12:05:59 2021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根據我所查到的資訊這是板主規定: : 二、權限: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 之處分。 : b. 水桶處份權: :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 這是小主長權限規定 : (7)看板監督權: :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 這兩項都屬於處罰權,所以只要認定有違規部分可不經板或是組務規定直接 : 處罰的意思嗎? : 如果是的話請明示。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 引述《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之銘言: : : (7)不限於組規阿 我的認定是這樣沒錯,且我也引用板警局的規定給你,並非無據。 當然我也會參考其他案例,若有疑慮就會撤銷警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98.44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imonjen (180.177.212.242 臺灣), 03/26/2021 10:42:24
文章代碼(AID): #1WNKeH_z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