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前anti-ramp板主guohuo處份案

看板About_Life作者 (小蜜桃)時間4年前 (2020/05/08 15:24), 編輯推噓11(11021)
留言32則, 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9)其他 根據站方規定 ┌─────────────────────────────────────┐ │ 文章代碼(AID): #1UUbDb0U (BoardAnnouce) [ptt.cc] [公告] 看板行為影響本站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Annouce/M.1585075045.A.01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 Ptt幣 │ └─────────────────────────────────────┘ > 70 m 3/25 mousepad □ [公告] 看板行為影響本站營運之處理辦法 及● 240 m 2 8/27 okcool □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125157145.A.57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 1.建請同意依群組規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通報站方建請一定期間內不得申請擔任任何看板板主 附件: ┌─────────────────────────────────────┐ │ 文章代碼(AID): #1Uht6a7o (L_ShoppingMa) [ptt.cc] [公告] Anti-ramp板主guo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hoppingMa/M.1588556196.A.1F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1 Ptt幣 │ └─────────────────────────────────────┘ ● 401 s 2 5/04 loverlover □ [公告] Anti-ramp板主guohuo拔職 該人上任後回頭處理了數年前文章 並對特定人事作了處置 其身為板主不應該有假公濟私之行為 並隨意刪除他人等有效文章 版主停權間仍以其他分身帳號與其他使用者起爭執 完全不願針對組務的要求回應 實為不適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149.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88922699.A.AC0.html

05/08 16:03, 4年前 , 1F
感謝~~ 另外說聲抱歉
05/08 16:03, 1F

05/08 16:24, 4年前 , 2F
不是只要在看板的文章,板主都有權利處分嗎?有規定上
05/08 16:24, 2F

05/08 16:24, 4年前 , 3F
任前的不能處分喔?
05/08 16:24, 3F

05/08 16:26, 4年前 , 4F
只是單純疑問
05/08 16:26, 4F

05/08 16:59, 4年前 , 5F
這樣說好了 拿現在的板規去處理N年前不知是否有違規的文章
05/08 16:59, 5F

05/08 17:00, 4年前 , 6F
2F你覺得適合嗎?
05/08 17:00, 6F

05/08 17:01, 4年前 , 7F
如果是這段時間文章全部都處理 其實還沒話說 但他有針對性
05/08 17:01, 7F

05/08 17:33, 4年前 , 8F
回5f這樣當然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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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7:36, 4年前 , 9F
那該版主的失當行為應該是,不該引用錯誤版規,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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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7:37, 4年前 , 10F
不該處分上任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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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7:38, 4年前 , 11F
再次聲明,我真的只單純想要了解,而不是想要幫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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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7:38, 4年前 , 12F
版主護航,因為該版主的行為我也不是很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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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7:44, 4年前 , 13F
你說的是一連貫的行為 你怎麼會當成分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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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7:53, 4年前 , 14F
一種類似拿前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的概念
05/08 17:53, 14F

05/08 18:18, 4年前 , 15F
十年後的版主判定你十年前的文章違反十年前的板規
05/08 18:18, 15F

05/08 18:23, 4年前 , 16F
版主在別版前不久被你水桶 舊版規水桶1w新版規水桶1m
05/08 18:23, 16F

05/08 18:24, 4年前 , 17F
520周以後判定你應該水桶1周 ....
05/08 18:24, 17F

05/08 18:26, 4年前 , 18F
感謝組長,這人根本是針對性以及公報私仇嘛。
05/08 18:26, 18F

05/08 18:31, 4年前 , 19F
我寄信寄了2X個人 不寄了 順其自然吧
05/08 18:31, 19F

05/08 18:35, 4年前 , 20F
身為PTT板主不是應該中立嗎,
05/08 18:35, 20F

05/08 18:35, 4年前 , 21F
怎能動用板主權力去懲罰與自己有私怨的板友!?
05/08 18:35, 21F

05/08 18:35, 4年前 , 22F
刻意刪除我被M多年的文章,擅自修改我的標題,被組長提
05/08 18:35, 22F

05/08 18:36, 4年前 , 23F
醒後再刻意推文警告,七八年的舊文他要警告什麼?
05/08 18:36, 23F

05/08 18:36, 4年前 , 24F
另一位板友更可憐,只因水桶過他,他馬上翻到多年前的舊
05/08 18:36, 24F

05/08 18:37, 4年前 , 25F
文,依修正過的新板規判他"閒聊"所以還他水桶一個月,這
05/08 18:37, 25F

05/08 18:37, 4年前 , 26F
種人怎麼能不重罰!
05/08 18:37, 26F

05/09 00:22, 4年前 , 27F
行政罰的裁處權時效是3年 公法上的請求權時效是5年
05/09 00:22, 27F

05/09 00:23, 4年前 , 28F
10年...會不會太誇張了...而且還未經請求無正當事由...
05/09 00:23, 28F

05/09 02:25, 4年前 , 29F
反正先射箭再畫靶無所謂啊
05/09 02:25, 29F

05/09 12:49, 4年前 , 30F
這個ID沒必要別跟他衝突浪費自己生命。
05/09 12:49, 30F

05/11 18:20, 4年前 , 31F
我偶像出現了QAQ
05/11 18:20, 31F

05/20 20:59, 4年前 , 32F
這個版我又沒被桶,而且另一個組務版也早出桶了。
05/20 20:59, 32F
文章代碼(AID): #1UjGbBh0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