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TalkandChat小組長steve1121自為判決

看板About_Life作者 (胡思亂想)時間6年前 (2018/05/06 19:38), 6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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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shrpai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 steve1121 申訴訴求:撤銷小組長在TalkandChat違法判決以及八卦版違法水桶處分 文章代碼(AID): #1Qpi87WF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潘欣榮先生案 文章代碼(AID): #1Qppp_AA (Gossiping) [ptt.cc] [公告] 組務判決水桶 申訴內容: 根據刑法310條規定 對於誹謗之事能證明是事實者不罰 又依民法侵害名譽權之構成要件 treasurehill亦必須舉證本人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的名譽 然 treasurehill至今皆未舉證本人發言乃是出於不法性 本人shrpai是親耳聽到潘欣榮大律師的前老闆告知他有性無能一事 絕非子虛烏有憑空捏造 且身為律師在八卦版自稱有對象 乃是說謊行為有違道德 故本人將此事揭露 乃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合理正當評論 並非人身攻擊 本人已極盡求證義務善加求證 而非真實惡意 是故本人主觀上經過求證後 認定潘欣榮是白癡是性無能乃是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 又根據釋字509號解釋 仍不可免除檢察官的舉證責任跟法院發現真實的義務 是故類推適用上揭法理 小組長仍不可免除舉證責任與發現真實的義務 睽首上開說明 小組長至今沒有舉證本人發言乃是出於憑空捏造 何以小組長就逕自認定本人發言是出於真實惡意? 潘欣榮大律師乃是公眾人物 且其有無說謊乃是公眾人物之可受公評之事 人民自當可以評論監督 俾才符合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之意旨 小組長若無法舉證本人乃是出於草率或重大過失而發表言論 而應認本人非出於真實惡意 保障人民利用網路公開平台自由平等地發表言論 以免造成寒蟬效應 又網路具有匿名性 藉由英文跟數字構成的ID使網路使用者可以暢所欲言自由紓發己見 縱然言詞尖酸刻薄 亦不能以當事人主觀感覺不快 而認本人構成妨害名譽以及侵害名譽權 以免過度箝制人民言論自由 行為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 即使言論中夾敘夾議 言語中參雜公然侮辱之字眼 縱然已侮辱到潘欣榮本人 但行為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項踴躍發言與評論 能促進社會發展國家進步 兩相權衡 個人名譽受辱相較為輕 上揭言論仍應受憲法保障 此才符合誠信原則與個案正義 使人民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能暢所欲言 不至於擔心受到國家刑罰 俾以實現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之最大保障限度(可參見吳庚大法官釋字509號協同意見書) 又treasurehill無法舉證其就是頂頂大名的潘欣榮大律師 不符合具名檢舉之要件 應予程序上優先駁回 退萬步言 縱然程序上合法 小組長也必須審查本人說言是否為真 若未有人身攻擊等情事 如何將本人水桶處分? 請生活娛樂館群組長撤銷原違法判決 重新適法判決 以彰ptt站規之公信力 俾實現憲法中法治國之精神 -- 【獨家】法官在家上班卻可領值班費 法警:恐涉集體貪污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32953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33548 高等法院法官集體在家裡睡覺唱卡拉OK值班 請檢察官看見此簽名檔主動發動偵查! ※ 編輯: shrpai (202.39.38.251), 05/06/2018 20:31:35 ※ 編輯: shrpai (202.39.38.251), 05/06/2018 21:54:27

05/09 18:10, 6年前 , 1F
請依程序及規定格式提出申訴。
05/09 18:10, 1F
文章代碼(AID): #1QxkaVRo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