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3] L_TalkandCha/steve1121不公失職

看板About_Life作者 (o'.'o)時間7年前 (2017/04/17 15:15),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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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eve1121 信箱]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標題: Re: [公告] Gossiping 板主 staff23 記予警告一次 時間: Sun Mar 12 19:44:48 2017 一、 首先必須先確認hateonas=kkabcd=檢舉機,這點在 群務他自己有講,以他前次引戰申訴為例,我已經 表明不服上訴了,還一直寄信來要板主改判,後來 這事情也有在組務申訴,信一堆小組長也可以看。 比較近期是封鎖後,在八卦檢舉板質疑別人使用跳 板,大量檢舉一事,我也明白把案子結掉告知他八 卦板不是男板,沒有禁用,如有確切同一人分身證 據請提出,迄今無法證實是同一人,仍然常見他檢 舉,觀察他檢舉的人就是在男板跟他有爭執的人, 我記得還有被他逕行永久水桶,鬧了一陣子。 從這兩個例子來講,先前我就講過他在踩板主的職 權、裁量權,為了避免過往他長期寄信給板主這種 模式(詳閱參選文),私下干擾板主在處理板務問 題,內容大概都是揚言要照他的意思,不然要申訴 、要檢舉有的沒的.在一月下旬我選擇封鎖他,講 快點,基本不照他意思,講再多都會被申訴、檢舉 ,站內信講跟到組務講根本沒差,到組務講還比較 輕鬆,他也不敢一直在那邊講改判有的沒的。 板主當的好壞自然有使用者公評,要嘴公開嘴,板 主得自行去承擔這些評價,不然我有時候會想,到 底板主是檢舉機的延伸,還是根本檢舉機就是板主 ,他要承擔所有一切,他私下發信給板主的所有事 務嗎?他跟那種親友團作法有什麼差嗎?板主作為 後的責任評價講是按照檢舉機,其他人會信服嗎? 這幾個問題我前陣子一直在思考,我並沒有拒絕處 理板務,我從註冊到現在他是第一個被我拉黑的人 ,其他違規使用者要來信講,我都正常收信,你也 從未接獲有任何其他使用者,跟你表明我拒收他們 的信,只有檢舉機是例外。 目前的做作法我逐漸導向公開意見收集模式,檢舉 機如果他的違規這麼自信都不會錯、對板務這麼有 熱誠,公開講也能獲得大家的認同;組務在處理檢 舉、申訴不也需要雙方意見陳述,不然只有申訴理 由,卻未再見到板主對此理由表示意見,不覺得奇 怪嗎?對檢舉機這樣做,我並認為有什麼不好!這 是我選擇封鎖他的原因。 至於你說的會不會有其他例子,我相信就算是hjgx 這種分次模式,我也沒有拉黑他,要再拉黑其他使 用者是很困難的事情,如果有,會提前跟你說明並 附上具體原因,不過應該是沒有機會了。 二、 時間問題,從過年前到現在我一直很忙,這是我始 料未及的,有時候就算是人在電腦前,也未必能處 理,我發改判判決會再看一次,時間上會比較久, 當然這是我個人因素,必須先跟你說聲抱歉。 在這個問題上,比較明顯是我跟你之間的認知有所 差異,現行的規範(含組規)內並未有三天必須是72 小時的規範,小組長也從未闡明過,組規裡卻有日 、時的差異存在,如果小組長的認知三日必須要在 72小時內,以後會配合這點。 先前我的認知是,我們跟PTT之間的使用規範是 民事契約,站規在這部分有提過優位原則問題,回 歸到民法去看,民法第120條「以時定期間者,即時 起算。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 入。」、第121條第1項「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 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所以 在小組長提的例子,當時我的認知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可以避免上線時段不同導致三天期間的落差, 我也在期日終止前進行處理,並沒有證據表示我沒 有執行板務,這點也跟你說明。 ※ 引述《steve1121 (o'.'o)》之銘言: : 標題: Re: [公告] Gossiping 板主 staff23 記予警告一次 : 時間: Fri Mar 10 21:34:25 2017 : : 首先,我必須跟你說明幾件事, : : 一、設黑名單的問題(已有多起案件)。 :   在這個部份,你將使用者設為黑名單, :   在平時沒事時,我是覺得那是你個人的權利,組務都予以尊重。 :   但,在使用者對於不服板主判決時, :   依組規規定,使用者必須先向板主溝通, :   你設為黑名單的行為,是否可視為拒絕溝通? : :   你要求組務必須讓你在組務板上做說明, :   為什麼你不願意與使用者先好好的溝通呢? : :   使用者平時有寄非關板務的信件騷擾你嗎? :   或者在溝通程序,你已表明不改判,不服可上訴, :   使用者仍一直寄信跟你魯魯魯嗎? : :   若沒有上述情形(特殊事由),你直接設使用者為黑名單, :   不應視為拒絕溝通嗎?或拒絕處理正當板務嗎? : : : : 二、在逾期未執行組務公告的部份。 : :   在組務公告中的「三日內」是指「72小時內」, :   你已經不是第一次「逾期」, : :   (一)#1OeNRdTK (L_TalkandCha) : :      組務公告時間:Mon Feb 13 17:05:40 2017 :      板主發佈時間:Thu Feb 16 22:40:45 2017 (約75小時) : :   (二)#1OlHB72Q (L_TalkandCha) [本次] : :      組務公告時間:Mon Mar 6 15:41:55 2017 :      板主發佈時間:Thu Mar 9 18:29:15 2017 (約74小時) : : :   依板務站長判例 #1J7e0HgS (BoardCourt), :   無論板主是否不服判決,板主仍應先執行組務判決。 : :   組務公告要求板主撤銷處分公告,板主沒有理由暫緩執行, :   就算不服要提出申訴,也必須先執行組務判決, :   然執行組務判決,說實在是不需要 5 分鐘就可以完成的工作, :   為什麼要「拖」超過 72 小時? : : : : : 三、撤銷處分公告的部份 : :   無論使用者是否已出桶,依八卦板規第十六條「累犯條款」 :   是會影響使用者未來的權利, :   並不是使用者已經出桶了,就不需要發佈撤銷處分公告。 : :   你於公告中說明 :    :     「二、撤銷D0976-1、D0984判決」 : :   上述兩案號為組務處理使用者申訴案件的判決字號, :   非板主的水桶處分公告。 : :   組務改判公告中的主文是「請板主發佈撤銷使用者處分公告」, :   非請板主撤銷組務判決, :   然組務改判公告中亦已說明「本組判決字號 D0976-1 與 D0984 予以改判」, :   非將兩案撤銷,撤銷組務判決亦非板主的權限。 : : : : : 四、關於你說的 : :   「縱然小組長你認為我無權撤銷組務判決,也應該先命我補正, :    而非直接給予處罰,或者通知我說明,在事務上較為合理。」 : :   這部份這幾天我會再重從思考,是否給予改判。 : :   在黑名單的問題仍需你給我回覆, :   是否在未來關於你的案件,非具特殊事由的情況下, :   你仍會以設黑名單的手段,拒絕與使用者溝通?拒絕處理正當板務? : :   你仍須依公告於三日內發佈撤銷使用者處分公告, :   這也將會影響我評估是否改判的標準之一。 : : : : steve1121. : : : :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之銘言: : : 小組長你好: : : 不服你的裁判 : : 理由如下 : : 一、時限內已有張貼水桶撤銷公告,並非沒有發布公告,你稱我逾期未發布與事實不符 : : 二、昨日我有事發完公告後不克繼續處理板務,未能詳述原因,只能請他自己跟你反應 : :    : :   回答他以後我就出門了根本不在電腦前 : : ┌─────────────────────────────────────┐ : : │ 文章代碼(AID): #1OjQFevr (Gossiping) [ptt.cc] [公告] 三月份置底閒聊區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298984.A.E75.html │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 ★ m 7 3/01 Mews □ [公告] 三月份置底閒聊區 : : → staff23: 今天沒有紓壓時間 晚上有攤 大家克苦克難贏韓國吧 03/09 18:35 : : ┌─────────────────────────────────────┐ : : │ 文章代碼(AID): #1OmIv-Eu (Gossiping) [ptt.cc] [公告] 水桶改判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055358.A.3B8.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21 Ptt幣 │ : : └─────────────────────────────────────┘ : : > 160 m 3/09 staff23 □ [公告] 水桶改判 : : 三、兩案已經執行完畢,如何撤銷處分? Randymarsh另案服刑有扣減30天水桶, : :    : :   也有幫他減,kkabcd還提了罷免,罷免也結束了,我沒辦理過這種由群組來 : :   的事宜,收到你的信,我也只能照辦,怕板友不清楚,我在撤銷公告還把你 : :   : :   的判決貼上去供板友參考,並非沒有ID,縱然小組長你認為我無權撤銷組務 : :   : :   判決,也應該先命我補正,而非直接給予處罰,或者通知我說明,在事務上 : :   : :   較為合理。 : : 四、綜上所述,為不服你的判決,向你提出申訴,請您撤銷該處分,謝謝。 : :    : : ※ 引述《steve1121 (o'.'o)》之銘言: : : : 主 文 : : :   一、Gossiping 板主 staff23 記予警告一次。 : : :   二、請板主 staff23 於三日內發佈撤銷使用者 RandyMarsh 與 kkabcd 處分公告。 : : : 說 明 : : :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OmKL_Ds 辦理。 : : :   二、經檢視本案 [證01] 為板主辦理本組申訴案 D0976-1 與 D0984 改判公告, : : :     該申訴案改判屬「組務層級」案件,其主文為「請板主 staff23 於三日內 : : :     發佈撤銷使用者 RandyMarsh 與 kkabcd 處分公告」。 : : :   三、板主於 Gossiping 板所發佈水桶改判內容為撤銷「組務層級」之判決, : : :     非屬撤銷「板務層級」之水桶(處分)公告。 : : :     (板主無權撤銷組務層級之判決) : : :   四、板主逾期未依本組公告 #1OlHB72Q (L_TalkandCha) 執行, : : :     經使用者告知仍未見修正,故計予警告一次。 : : :     請板主 staff23 於三日內發佈撤銷使用者 RandyMarsh 與 kkabcd 處分公告, : : :     其公告內容應具體說明撤銷那一篇「板務層級」之水桶(處分)公告, : : :     與撤銷處分之內容與對象。 : : :     若板主仍逾期未予以執行,將不排除再記予警告一次並予以解職。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25.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0.20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teve1121 (223.141.128.205), 04/17/2017 15: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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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跟PTT之間的使用規範是民事契約,這話等於沒說,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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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一種叫做行政契約。爭議點不在於hjgx與PTT間契約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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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而在組長您的公告的「3日」,意涵究竟為何?PTT有其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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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亦有其固定模式,組長被版主以錯誤法律觀念呼弄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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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組長看過[證13]紅字、又被指出矛盾後,即不應一意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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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z6jqxy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