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三] #1L7JaUwk (L_SecretGard) 判決不當

看板About_Life作者 (1942年的進入鍵)時間10年前 (2015/04/12 20: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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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nter1942 信箱]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進入鍵) 標題: 申訴 #1L7JaUwk (L_SecretGard)的公告判決 時間: Tue Apr 7 21:01:12 2015 1. 在 #1L6jxvmo (L_SecretGard) 公告中, 小組並未要求版主改判該採用哪種公告方式, 且並未要求板主改判應檢附判決理由。 但在 #1L7JaUwk (L_SecretGard) 公告中 以板主僅用推文公告最終裁決改判結果做為處份的理由, 這是不合理的亂判且濫權的做法 2. 依據站規 #11PhstD5 (PttLaw)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站規本來就有給予版主對於看版違規行為(第七項包含違反版主所制定的版規) 有認定事實以及如何處分的權力, 所以版主做出的判決只要合於站規組規以及版規, 就該受到其保障。 同時小組長由站規賦予的看版監督權, 可以針對版主的判決提出改判的決議, 但不該以判決不合己意做為另外懲處版主的根據 基於上列兩點 提出對#1L7JaUwk (L_SecretGard)公告判決之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97.14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nter1942 (1.162.123.151), 04/12/2015 20:26:22
文章代碼(AID): #1LAcHlpV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