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2]退回文章(ameno未與版主先行溝通退文水桶)[申訴] setzer

看板About_Life作者 (繽芬)時間10年前 (2014/04/13 09:09), 10年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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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meno 信箱] 作者: ameno (繽芬)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申訴] setzer #1JHJn_vp (HateP_Picket) 時間: Sun Apr 13 03:42:21 2014 一、申訴人ID:ameno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setzer 三、申訴事由:超級政治家族之第一家庭成員竟然政治黑特不得,豈有此理! 壹、 setzer:1.軍公教人員非等於政治人物 政黑板不少社會新聞,其中主角大多並非政治人物,為何平常時常能夠貼文黑特? 甚至你還拒刪其中一篇證實是虛假的社會新聞而強留政治板面,你到底什麼標準? 如果尋常百姓的社會新聞都能黑特,什麼理由領百姓薪水的軍公教人員黑特不得? 尤其軍公教族群是過去現在完全執政國民黨的維繫政權工具和鐵票部隊路人皆知! 貳、 setzer:2.秦厚修非主動有所做為而成為政治新聞焦點 故非屬政黑板所容許的黑特對象 何時何處有規定要『主動有所作為而成為政治新聞焦點』才能在政黑板批判?請舉證! 第一章 總則 4.本板主旨為宣洩對政治人物與政治現象不滿之用 http://ppt.cc/tCqR 資深記者溫紳指出:馬英九的外公秦承志是抗戰及剿匪時期,令人『不寒而慄』特務頭子 載笠(雨農) 的左右手,他的父親馬鶴凌、母親秦厚修,曾經在白色恐怖時期,任職特務 機關,官拜中校、少校,退休後領中央銀行的退休金。俗語說:『龍生龍、鳳生鳳,老鼠 的兒子會鑽牆洞』,特務的兒子順理成章為『爪牙』! http://ppt.cc/THnu 馬英九在年輕時,被擔任國民黨特務父親馬鶴凌、母親秦厚修吸收,從此步上爪耙子的不 歸路。馬英九在「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三組」受特務訓練,期滿後奉派美國哈佛大學,擔任 國民黨特務組織小組長,並兼任「波士頓通訊」主編,替國民黨執行校園白色恐怖,提供 留學生黑名單」給國民黨政府。 鄉民國民都不能表達對上述禍國殃民『政治現象』之不滿而大『黑特』黑嗎? 所謂政治現象包羅萬象,連社會新聞都涵蓋在內了,然後第一皇太后醜聞居然不算? 參、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4.對非政治人物亦非板友之非自願成為關注焦點之無辜者公幹者。 但涉及社會公益者,不在此限。(例:趙翊安即屬之,陳幸妤及珍媽則不屬之) 板規所明顯偏頗明訂的『陳幸妤』和『珍媽』,平時作風低調到閃避媒體都來不及了, 怎會自願主動有所作為?何況毫無公職公權的她們又怎會主動有所『政治』作為? 所謂政治乃管理眾人之事,正好秦厚修的高階軍官加公務員身分可說是雙重恰如其分! 卻被板規排除在外?政黑到底什麼雙重標準啊?(如馬鶴凌緋聞拿來黑特也有人被桶!) 肆、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板主要定我罪,必須負起積極的舉證責任! 除非板主能夠直接證明秦厚修絕對不是批踢踢會員和政黑板友而無法該當檢舉權人, 並且YYOO已確實取得秦厚修之具體授權,否則我就是自始沒有違規! 四、申訴訴求:壹、解除本人水桶並依組規懲處警告板主嚴重偏頗之判決。 貳、廢除政黑板規三-4或刪除其擺明惡意針對之綠營人物。 五、檢附證據:如附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96.20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397331744.A.285.html ※ 編輯: ameno (36.225.96.204), 04/13/2014 04:26:50 ※ 刪除原因: ameno未與版主先行溝通退文水桶 ※ Deleted by: jobli (220.133.254.117) 04/13/2014 04:35:52 ※ BadPost Reason: ameno未與版主先行溝通退文水桶 退文原因: 退回文章(ameno未與版主先行溝通退文水桶)[申訴] setzer #1JHJn_v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meno (36.225.99.46), 04/13/2014 09:09:38

04/13 09:58, , 1F
未照組規明文申訴程序為實 但一罪不二罰 個人認為應水桶
04/13 09:58, 1F

04/13 09:59, , 2F
取消退文
04/13 09:59, 2F

04/13 17:02, , 3F
實在哪裡?請舉證組規明文申訴程序只能以信件溝通為之!
04/13 17:02, 3F
文章代碼(AID): #1JIUFKRA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