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三] jobli小組長之判決:#1IllKYY6

看板About_Life作者 (ask)時間10年前 (2014/01/05 23: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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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sk1234 信箱] 作者: jobli (卸責中■■■□□進度60%) 標題: Re: [申訴] jobli小組長之判決:#1IllKYY6 (L_SecretGard) 時間: Sun Dec 29 16:07:30 2013 一、我已有新規定,你申訴是在我新規定之後 文章代碼(AID): #1IlkAYeb (L_SecretGard) □ [公告] 心情小品集組務板管理暫行條文 9.非當事人不得提出申訴及檢舉,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二、你的申訴標的已經群組認定不受理 文章代碼(AID): #1IRDDFV3 (About_Life) [ptt.cc] [公告] 本群組不受理申訴名單 群組明確律定,這些人都不得檢舉,版主是依群組方式判定。 也就是不明確的來源就不受理,如果你有意見,請先去站方推翻群組原規定。 這些名單也是群組認定,不是我或是版主加入的。 三、我還是要告訴你,我對任何人事物都沒有立場,我不知道也不管誰是誰的分身 誰違規,我就處理誰,如果你要檢舉某些版主,可以去找他違規的來檢舉 我一定公平處理,如同他2-19規定,我一定會要求他改 謝謝 ※ 引述《ask1234 (ask)》之銘言: : 一、 : 本人所提之檢舉案「#1HLfd0wO (L_SecretGard)」係依據 : ************************************************** : 心情小品集組務板板規 2012 : 五、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 c.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公告者 : ************************************************** : 所提出,組內版主違規,任何人皆能在小組內提出檢舉, : 何來違規? : 二、 : 依據站長公告「#1DgmDkE9 (BoardCourt)」: : ************************************************************* : 在第一 二 三款裡 都有明確規定未經同意 : 因此我想這三款的違規才是涉及特定個人權利 要由受害人自行檢舉 : 而四 五 六 七 八的違規 是所有人都能檢舉的 : ************************************************************* : 該檢舉案(係小組內的檢舉案,非版務的申訴案,請小組長搞清楚) : 係本人檢舉的是政黑板版主,無視站長公告,這項檢舉是所有人都能 : 檢舉的。 : 故請小組長撤銷本人之小組內水桶,並重新裁決該檢舉案,謝謝。 : 以上。 -- 我覺得FACEBOOK相比BBS之下,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在於,你FACEBOOK可以隨時封鎖與你持不同立場、不同角度的反駁者。 也可以隨時取消那些異領域、異次元的傳播者。 於是你身旁的人與你的相似度越來越高,你聽到的幾乎都是另一個自己的聲音。 最終使你形成「我們這群人才最酷」、「我們的價值觀最給正確」的錯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64.4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sk1234 (112.104.0.28), 時間: 01/05/2014 23:46:01
文章代碼(AID): #1IoNuwKI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