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beef水桶

看板About_Life作者 ( )時間13年前 (2012/08/02 16:52),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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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G6ZzUiJ ] 作者: radiodept ( )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beef水桶 時間: Thu Aug 2 16:50:32 2012 申訴人:radiodept 被申訴人:Gossiping板主beef L_TalkandCha小組長GeminiMan 申訴主旨:不服gossiping板主beef斷章取義惡意水桶 不服L_TalkandCha小組長GeminiMan申訴案駁回 申訴事由: (一) 詳細內容已附於L_TalkandCha板 □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beef斷章取義惡意水桶 討論串之中 (二) 小組長駁回原因 檢視使用者 radiodept 之違規推文,間隔其他使用者的推文,以斷句的位置 (單獨推文) 『賣』『幹』視之,兩句推文有歧視特定族群 (南部媽媽) 之實。 若三句合為完整陳述,並無違反板規。然視為無違規行為,恐造成其他使用者 群起效尤以斷句歧視特定族群的推文風氣。 連續推文本應視為不可中斷的連續句,不可分割開來個別解讀。 否則不正是斷章取義? 還是gossiping板主beef曾將所有推文句末有「幹」、「賣」的使用者全部水桶? 且無人有疑異? 況且三則推文

07/06 11:35,
這藥對南部人比較有用,南部人媽媽十個有八個是在外面賣
07/06 11:35

07/06 11:35,
等那些立委得了 才叫現世報
07/06 11:35

07/06 11:35,
去...連夢想家,花博這種沒有生產力的...錢都亂砸了
07/06 11:35

07/06 11:36,
為啥叔姪不同姓
07/06 11:36

07/06 11:36,
推 query:天龍人聽信謠言 抹黑宇昌 愛滋病藥就不要吃 ??
07/06 11:36

07/06 11:36,
2.愛滋病增加,仍不影響一般人的生活的健康
07/06 11:36

07/06 11:36,
東西養家活口的,真是辛苦。像我昨天就在和南部媽媽們幹
07/06 11:36

07/06 11:37,
為是何當初不是站在政府更高的角度看,讓南華宇昌都過
07/06 11:37

07/06 11:37,
這句話好怪喔........愛滋病藥又不是感冒藥........
07/06 11:37

07/06 11:37,
3.何大一發明藥物,就可以拿國家的錢開自己的公司?
07/06 11:37

07/06 11:37,
VC投十個案子, 也不是十個都要篤定成功, 但成功一個
07/06 11:37

07/06 11:37,
一樣的生意,很容易和人結仇被挾怨報復。很危險耶
07/06 11:37
每則推文中間僅間隔一分鐘,扣除gossiping板5秒連續推文限制, 每段推文在55秒內完成應屬十分合理,並無故意拖延。 中間夾雜其他使用者推文也並非我能控制的,為何卻將其列入駁回原因? 況且小組長GeminiMan也認為:「若三句合為完整陳述,並無違反板規」, 既然無違反板規,何來水桶? 既無違反板規,又為何駁回? 而小組長GeminiMan提到「然視為無違規行為,恐造成其他使用者群起效 尤以斷句歧視特定族群的推文風氣。」 此陳述亦不恰當。 風氣之形成並非一位使用者就可輕易改變。將所有看板風氣之責任加諸於 一位普通使用者肩上,未免太過誇張與沉重? 反觀之,板主才是看板風氣 形成的重要推手。如今板主卻任意施行文字獄,甚至曾在本應非關政治的 gossiping板於總統大選時舉辦祭品文活動,在4月1日愚人節舉行廢文大 賽,這些攸關看板風氣之舉也並未受到任何的處罰與責難,而且祭品、廢 文、文字獄都是明顯不利看板風氣之行為。 再說後續違反板規之使用者應自行承擔觸犯板規之責任,為何將未形成的 風氣、未形成的結果與未形成之違規使用者當作定罪依據將我入罪? 既然 小組長都認定我當下未觸犯板規,那就不應將後續使用者的罪狀全部要求 我一肩扛起,況且是尚未出現的罪。 就算此風氣當真就此形成,也應該是由板主群在當下制定相關新版規限制 ,而並非在板規尚未制定前先拿無辜使用者開刀。 《漢語大詞典》將文字獄定義為「舊時謂統治者為迫害知識份子,故意從 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羅織成罪」。其中摘取字句就是斷章取義之表現。 北宋文豪蘇東坡,就曾因御史舒亶尋摘詩句引發「烏台詩案」遭遇貶謫; 雍正時查嗣庭試題案「維民所止」本出自《大學》,卻被送到雍正面前, 說「維止」二字乃是去「雍正」之首的意思。查嗣庭被處斬首,後死於獄 中。 這都是史上利用刻意分解文字片段入人於罪的重要歷史之鑑。如今beef板 主即是以片段文字將我入罪水桶,與封建時代之文字獄有何差異? 而GeminiMan小組長我相信不會護短,只是判決的結果與陳述無法令人心服 口服。 以上,懇請組務的幹部們能給雙方一份公正的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41.9

08/02 16:51, , 1F
po錯板,等我一下轉錄
08/02 16:51, 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adiodept (123.192.141.9), 時間: 08/02/2012 16:52:25

08/02 17:02, , 2F
詳細申訴內容已在L_TalkandCha板,還有需要轉錄過來?
08/02 17:02, 2F

08/02 17:57, , 3F
你看一下左上角 雖然我感覺你是巧合 不過程序上...
08/02 17:57, 3F

08/02 17:57, , 4F
板務申僅到小組層級,轉了也是白轉(包括這篇
08/02 17:57, 4F

08/02 22:12, , 5F
板務申訴案僅至小組層級。
08/02 22:12, 5F
文章代碼(AID): #1G6Z_AF7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