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二] L_SecretGard VOT1077小組長瀆職

看板About_Life作者 (ask)時間12年前 (2012/07/05 01: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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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FwD9AoB ]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檢舉] 政黑板 版主群 違反版規五-c 時間: Tue Jun 26 05:04:07 2012 一、檢舉人:ask1234 二、被檢舉人:政黑板 版主群 三、檢舉事由: 在 小組長的 #1FtoqrJg (L_SecretGard) 判決中, 第5點提到(下面所節錄): ========================================================== 關於#1FiUlB_f (HatePolitics)之判決內容 5.查 政黑板面公告 #1FiUlB_f (HatePolitics)之處分內容 中 關於 #1FgudHFb (HatePolitics) 此案檢舉失敗的部分 確實因為 此公告 #1FoCwaiU (HatePolitics) 發布後 有失去效力 故請 版主群 據此判決 於 06/25前 重新檢視該案後重新判決 ========================================================== 06/25前要重新判決,換言之,最晚06/24就要重新判決, 然檢舉文文發之時,已經是06/26,政黑板 版主群仍無處 理此案,政黑板版主群實為無視小組長的判決與公告。 請小組長依據板規五-c,處置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上層 級站務判決、公告的政黑版板主群。 四、依據板規: 五、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 b.板主個人於管轄板面或組務板行為嚴重失當者 c.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公告者 d.無視生活群組組規與心情小組組規者 小組長得以對板主提出板務警告一次,每次警告效力以六個月為限 六個月內累計兩次警告則拔除板主職務; 如情節嚴重者得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經警告後而拔除之怠職板主,一年內不得申請小組內之板主職務與新增看板申請。 已卸任之板主若組務判定行為失當者,褫奪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82.186

06/26 11:28, , 1F
小組長給你做好了
06/26 11:28, 1F

06/26 11:29, , 2F
政黑安靜就換小組長不得安寧了XD
06/26 11:29, 2F

06/26 11:34, , 3F
於 06/25前 重新檢視該案後重新判決
06/26 11:34, 3F

06/26 11:35, , 4F
該版主群已於 06/22 於版務討論版提出該案討論
06/26 11:35, 4F

06/26 11:35, , 5F
近日內會公告之 以上
06/26 11:35, 5F

06/26 11:36, , 6F
我已經有要求版主群盡速得出結論後公告
06/26 11:36, 6F

06/26 11:39, , 7F
06/26 11:39, 7F

06/26 11:53, , 8F
他的意思是政黑版主沒在06/25前討論並公告之
06/26 11:53, 8F

06/26 11:57, , 9F
但版主群已經在6/25前 提出該案討論了
06/26 11:57, 9F

06/26 12:00, , 10F
他重點在要完成公告吧(攤手)我猜啦
06/26 12:00, 10F

06/26 12:51, , 11F
但我得說 關於公告 #1FwFjH0s (HatePolitics)
06/26 12:51, 11F

06/26 12:52, , 12F
正在積極與政黑板主討論中 頃淨後結論
06/26 12:52, 12F

06/26 12:52, , 13F
俗話說: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06/26 12:52, 13F

06/26 12:55, , 14F
小組長本來就該盡職處理各項申訴案及檢舉案吧
06/26 12:55, 14F

06/26 12:57, , 15F
德州哥是在說小組長沒處理喔?
06/26 12:57, 15F

06/26 12:57, , 16F
難道高等法院的法官會說:我不得安寧?
06/26 12:57, 16F

06/26 14:03, , 17F
哭哭嚕~~~
06/26 14:03, 17F

06/26 17:15, , 18F
早上就公告了 誰知道這裡又來一篇 天天位網友你要公告也
06/26 17:15, 18F

06/26 17:17, , 19F
太天位網友閣下您還有什麼不滿的?
06/26 17:17, 19F

06/26 17:19, , 20F
不才要上班賺錢沒時間早上5點還在這陪太天位閣下真是抱歉
06/26 17:19, 20F

06/26 17:21, , 21F
閣下要的公告也公告了 可以乖乖的等你的水桶期滿了嗎?
06/26 17:21, 21F

06/26 17:28, , 22F
→ MrTexas:俗話說: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06/26 17:28, 22F

06/26 17:54, , 23F
要吐槽也不敢原來ID來吐槽,這是在裝啥?
06/26 17:54, 23F

06/26 19:13, , 24F
因為大家都知道是同個人嘛?! XD
06/26 19:13, 24F

06/26 23:36, , 25F
#1FwFjH0s (HatePolitics) 同樣這篇公告
06/26 23:36, 25F

06/26 23:37, , 26F
版主經過討論後 已經確認判決
06/26 23:37, 26F

06/26 23:37, , 27F
並於 06/26 23:15 做最後判決的修正定案
06/26 23:37, 27F

06/26 23:37, , 28F
以上
06/26 23:37, 28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sk1234 (112.104.132.239), 時間: 07/05/2012 01:57:14
文章代碼(AID): #1Fz8FyfQ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