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九] 省錢版C版主於組務版回覆第2次申訴文備份
※ [本文轉錄自 L_LifePlan 看板 #1C2ANkB4 ]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Re: [申訴] Lifeismoney板主macoco7476判決不公/ch …
時間: Fri Jun 4 15:06:19 2010
能否請 實習小組長 QQGirl 告知一下新的申訴處理程序?
我和macoco7476/chenglihao二位版主,完完全都沒有收到被申訴的轉寄信件。
所以之後新的申訴處理程序是?有人申訴!就成立,然後版主要自行來查看
自己是否有被申訴,否則錯過解釋時間就當完成程序了??
以下回應為macoco7476/chenglihao二位省錢版一致通過。
同判決,一人解釋一次應該夠了!
※ 引述《cutiefun (何時才能不再哭泣)》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cutiefun
: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板主:hrs113355
: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是
: 三.此申訴之判決︰
: (a)該判決文章編號:#1B-YLyKs
: (b)判決內容︰維持板主原判決
: 四.不服理由申訴重點︰
: 該判決不是我要申訴的問題
: Lifeismoney板主macoco7476判決不公/chenglihao執法不公
: 希望經由次申訴文,請2位版主公平的執法及判決版上的事務
: 並對我發文該事件的相關言行不當版友做適當的規勸處份
以上這段話二位省錢版版主,實在看不懂,與前一篇申訴文#1BsKVyhR (L_LifePlan)
那裡不同?
何謂判決不公?#1B-YLyKs (L_LifePlan) 小組長 hrs113355 已完全解釋了!
不懂我們何需要再解釋相同的一件事?
何謂執法不公?二位版主仍PTT省錢板板主,而非中華民國的執法人員!何來不公??
如果真的要硬扯的上邊話 cutiefun PTT使用者在省錢板之文章,我完完全全
都沒處理過,更何來的不公?
: 此申訴文為與L_LifePlan版主hrs113355詢問過之再次申訴文
: 因Lifeismoney版主執行版務不公,經版友(我)去信詢問多項問題,卻仍無視去信的問題
: 並仍忽略及不處分其他言行不當版友的行為,只是一直鬼打牆的放大絕
何謂鬼打牆請參考
http://dict.revised.moe.edu.tw/
不懂該使用者的用意在那?回信及解釋都很清楚很明白,只有來過一次信件,也完整回信
硬要說無視問題?是否鬼打牆的人是誰?
: 要嘛叫我不要去看那個版,要嘛叫我去當版主,還說我覺得被人身攻擊的話
PTT是有站規的,各個版也都有各版的版規,如果無法遵守版規,當然就不要進入該版呀
這不是常識嗎?就拿之前sex版的版規說,匿名帳號為版規延伸,禁止回文寄信。
否則一律公佈內容,當然後來有修改。版規寫的一清二楚,然後有人違規寄信,最後被公
佈信件,然後被其它網友人肉,再來怪規版?雖然後來有修改。
但當下的版規就是如此,自己進入某版不看版規,然後違規後,又說版主判決不公?
何來不公?????????????????????????????????
#1BsKXI01 (L_LifePlan) 該申訴者還有轉錄我的信件。
如果你個人覺得二位版主失職,也歡迎你去組務檢舉及提起罷免。
更歡迎取而代之。
沒錯呀,不是嗎?成立連署版就是要讓做不好的版主有個管道可以被公投下台!
而且針對單一判決 #1B-YLyKs (L_LifePlan) 小組長 hrs113355 也完全解釋了
: 叫我去找台灣地檢署提告,但是卻一樣不對他們做規範或規勸
請問那裡錯了?二位省錢版主,只是中華民國下的公民!
PTT的規範也是要符合中華民國的法律呀!
二位版主都一致覺得沒有版規的問題,為了保障該使用者,當然是請他自行向執法機關
提出告訴呀!版主只能對違規的文章及推文處理,超出版規的問題當然是自己解決呀!
二位版主只是中華民國的公民而已,不是執法人員喔~~~~~~~~~~~~~~~
以下台北為例,各報案系統!
網路報案系統
http://www.tcpd.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50
台北地檢署
http://www.tpc.moj.gov.tw/mp009.html
要不然手機或市話直播110也可以報案!
難到提供正確的資訊,版主的好心,錯了嗎?錯了嗎?錯了嗎?
: 還一直跳針的堅持是我挑起筆戰跟版友筆戰不休,但在我的認知及文章來看
: 該文是由 HagganDazs 版友挑起筆戰的源頭,而我請版主跟我說明一下
: 何謂他們所定義的筆戰,也完全得不到回覆
http://dict.revised.moe.edu.tw/
可以參考這,當然這只是個形容詞,沒有正確的定義!二位版主自由心證!
二位版主也非國文老師,無法明確解釋喔!
: 而在版上 #1BxBZY6G M版主直接回文中
: 再來,cutiefun在信中提到的比價文,
: 之前我們有公告過了,詢價比價都是在版上許可的,
: 只要發問的有禮貌,底下也有版友認真回答,
: 就算是有效資訊,可以給之後的版友們參考,就不需要處置。
: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版規
: 《3》禁止無關板旨之文章發表。
: 違規處份★刪文並記點一次,記點達二次則水桶一週
: 相關板面使用參考
: 〒折價券請移至e-coupon板發表
: 〒贈送物品、票券請移至give板發表
: 〒比較或分享物品何處購買便宜請移至Actuary板發表
: 〒抽獎資訊分享請移至drawing板發表
: 〒衣物類分享文若不合板規也可移至Mix_Match板發表
: 是否應該為版主文章中所說明的定義稍作修正呢? 不然到底該以何標準做為發文的準則?
: 不然發了文,我覺得"好像"可以,結果版主覺得不可以,然後又要被刪文警告嗎?
: 此問題我在溝通信中有詢問過版主,但沒有得到"完整"的回答,只有跳針選擇性的答覆
版規解釋自由心證呀!那一個版的版主不是這樣?
理由同上 #1B-YLyKs (L_LifePlan) 小組長 hrs113355 已完全解釋了!
只有該使用者被因這條版規違規申訴,而確定被駁回,確又可以以這為理由再一再申訴?
那hrs113355的判決是無效的嗎?這個理由還寫在裡面的理由太牽強!
: 而且是在我到版上提出申訴之後才挑了這點做說明
: 最後,關於筆戰的部份,
: 真的不需要我多說,小板主可以看到很多很多。
: 裡面包涵了許多的酸言酸語,或是挑釁,
為了怕被修改文章可以參考Lifeismoney z-23-201
二位版主都一致認為這文章是從以下這句推文開始有爭議的!
→
04/24 12:07,
04/24 12:07
再來被檢舉之推文 該使用者04/29寫信來
→
04/24 21:11,
04/24 21:11
噓
04/24 23:03,
04/24 23:03
噓
04/25 18:25,
04/25 18:25
噓
04/25 19:09,
04/25 19:09
→
04/25 19:10,
04/25 19:10
→
04/25 19:11,
04/25 19:11
噓 stacy:不知道賣什麼,不是要上來送票,不知道該"怎麼低調推"!! 04/2\
噓
04/26 06:44,
04/26 06:44
→
04/26 06:47,
04/26 06:47
→
04/26 06:48,
04/26 06:48
在本版該使用者的附件 #1BsKX4DL (L_LifePlan)
以上macoco7476只刪文沒處理,是因為找不到那一段落可以依版規二處理的?
《2》禁止發表有針對人身攻擊或不雅字眼之文字,包含內文與推文。
違規處份★刪文備份並水桶一個月,再犯即終生水桶
所以會刪文是處理該使者當下違規的地方~叛決無誤
#1B-YLyKs (L_LifePlan) 小組長 hrs113355 已完全解釋了!
至於從該使用者推文後有爭議的地方,我們查不到有違反版規之處。
所以我們為了公平起見一致都沒處理呀!並沒有針對人、事、物,更沒有立場呀。
該使用者不滿的來信,那我們只能請他自行去司法機關呀。我們非執法人員!!
總不能有人不滿,就可以無理的要求版主任一水桶別人吧??????????????
當然 實習小組長 QQGirl 如果覺得以上的推噓文有違反PTT站規或省錢版版規,
請告知,並指導我們如何處理。
我們願意虛心求教,並且重發公告!
: 感覺很明顯氣燄很高又想來吵架的,
: 在加上第一段文章說得,沒有省錢的點,
: 所以就裁決了。
: 如果說,這就是版主對於筆戰的說明及論點的話,我承認我有酸人或是挑釁
: 但那是因為在我文章下回應的版友先酸了我,挑釁了我的文章
: 讓我覺得被攻擊,不舒服,所以我才會有相對應的回應
: 那是我的文章,是其他人"來"我的文中吵架才對吧,怎麼會是我"想去"吵架?
: 我哪裡氣燄高了? 我完全是就事論事,講的都是事實,只是因為被其他版友
: 情緒化的酸言酸語挑釁措詞,讓我覺得不舒服,所以情緒也才被挑起回應的
: 如果版主真的覺得是我挑起筆戰的,那要戰,我一個人也不可能自己唱雙簧是吧?
: 跟我一起戰的那些版友都是乖寶寶,都完全沒做錯任何事,所以不需要被處份?
: 我提出此申訴不是要請2位版主下台,只是求個公平與公正
: 我有去信道歉我誤發錯版面之文章及造成的版務負擔,並有承認我確實po錯版
: 也同意po錯版面文章記警告之處分,但我不能接受版主判決文中
: 自行加註的牽強理由及完全不處分規勸其他行為不當的版友
: 在我去信與版主溝通的信中有請版主撤回他的牽強理由並跟我道歉
: 以及對那些版友做適當的處置,得到的卻是這樣的結果
: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請詳見版上相關文章 4/29 我提出申訴之原文 #1BsKVyhR
: 佐證之與版主溝通信件 4/29 #1BsKX4DL #1BsKXI01
: M版主轉原po發文 #1BxBSsYX
這一段沒有必要回應吧?我也看不懂跟申訴有何關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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