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已開啟民主選舉所已取消

看板About_Life作者 (愛世代)時間14年前 (2010/05/24 23:18),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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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s113355判決dan192罷免案無效! 文章代碼(AID): #1B-edO-m (L_LifePlan) 罷免原因: 1.要職業攝影師當板主,也交給版眾投票,而不是黑箱後當選 2.當選後不顧民意照自己意思修改版規 3.拿不存在的版規說要劣退版務建議文章,不給討論版務 4.用版主權利改人家標題做為打擊手段 5.選版主請直接給版眾選出,沒有民意基礎,爭議不斷 連署結束時間: (1275907384)06/07/2010 18:43:04 Mon 第3點已經由小組長判決 卻說沒有討論完成! 難道真的要不顧民意,不查原因?一路相挺? 文章代碼(AID): #1BwchqMk (L_LifePlan) 文章代碼(AID): #1BuF56t9 (L_LifePlan) 第4點有有小組長完成判決溝通完成 所以只要小組長不判決有缺失就不能當罷免原因? 還是長官們不敢給民意決定一切? 只希望有各民意為基礎的版主有這們難? 沒有民意基礎的人當板主而且又是爭議很大的人管理版務 當然天下大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44.43

05/24 23:32, , 1F
只有第四點 第一二三點勒? 罷免原因亂寫無效
05/24 23:32, 1F

05/24 23:54, , 2F
組規的意思是,如果程序跑完但還是不符民意,就用罷免來
05/24 23:54, 2F

05/24 23:55, , 3F
來決定板主去留。(意思是行政程序要跑完才輪到民意救濟)
05/24 23:55, 3F

05/24 23:56, , 4F
就事論事,小組長是依照群組組規賦予他的權力依法行政
05/24 23:56, 4F

05/24 23:57, , 5F
如果小組長照現在情況同意你的要求,不是陷自己於不義?
05/24 23:57, 5F

05/25 00:57, , 6F
想不出好理由就別亂塞理由給人鞭打
05/25 00:57, 6F
文章代碼(AID): #1B-fZCFg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