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判決認定部分

看板About_Life作者 (scent)時間14年前 (2009/09/14 20:25), 編輯推噓5(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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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以下的狀況是合理的嗎? 某看板板主針對某使用者意圖挑釁的判決認定, 是因為組務板的小組長發表的判決文中,牽扯到使用者公開檢舉申訴前任板主的案件, 認定該使用者與前任板主有公開的糾紛證據, (但是在該看板裡,並沒有該使用者與此前任板主有任何糾紛的判決) 若看板板主回應中,有這樣的說明: 『挑釁之認定,是與您的公開前後行為有相關的  而組務板與本板有相當的正相關,並非完全無關』 所以該使用者應該要特別謹言慎行, 如果是別人用一樣的字句,會是難已判別, 可是因為是該使用者的發言,就變成了是意圖挑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14.20.122 ※ 編輯: antibonding 來自: 128.214.20.122 (09/14 20:30)

09/14 22:00, , 1F
直接等三天然後申訴 你提出你認為的不合理處
09/14 22:00, 1F

09/14 22:02, , 2F
提出申訴後 小組長自然會對判決做釋疑 這樣較快
09/14 22:02, 2F

09/14 22:16, , 3F
其實先了解一下狀況囉,如果這是批踢踢慣例的話,就沒
09/14 22:16, 3F

09/14 22:17, , 4F
有什麼好申訴的囉。
09/14 22:17, 4F

09/14 22:18, , 5F
我會這樣建議是這邊沒版主 你不要期待有人來解釋給你聽 XD
09/14 22:18, 5F

09/14 22:27, , 6F
一直覺得都是別人的錯...自己都不反省..哀
09/14 22:27, 6F

09/14 22:33, , 7F
對阿,樓上應該去跟愛管他人私事的三姑六婆說說看的
09/14 22:33, 7F

09/14 22:41, , 8F
在這吵這個沒有用 浪費口水而已 覺得有問題就是走程序...
09/14 22:41, 8F

09/14 23:17, , 9F
呵...我沒想吵...隨便囉..
09/14 23:17, 9F

09/14 23:31, , 10F
對了,水桶期間不能提出申訴,所以再等一陣子囉
09/14 23:31, 10F

09/14 23:33, , 11F
是沒什麼好吵的,真的第一次聽到公開檢舉,就是有糾紛
09/14 23:33, 11F

09/14 23:34, , 12F
那peda當初檢舉前任板主後,有沒針對過他嘛?沒有吧
09/14 23:34, 12F

09/14 23:37, , 13F
也沒有人說她因此有挑釁意圖阿
09/14 23:37, 13F

09/15 01:50, , 14F
問一下oca,你的水桶有被解除了?不是說要既往不咎?
09/15 01:50, 14F

09/15 02:49, , 15F
不用等三天 只要有溝通完成就可以了
09/15 02:49, 15F

09/15 11:30, , 16F
這邊沒版主~到小組組務版會比較好喔^^
09/15 11:30, 16F

09/15 11:43, , 17F
小組組務版不能推文 ch大
09/15 11:43, 17F

09/15 13:22, , 18F
阿...我在組務板被水桶了阿...其實是想問是不是批踢踢
09/15 13:22, 18F

09/15 13:23, , 19F
慣例...並不是針對特定板/組問的...
09/15 13:23, 19F

09/16 00:41, , 20F
熟板 < >變多了,有人搞不清楚她的功用在解除唯讀,還...
09/16 00:41,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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