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處理 #1PRs0ZWz (AboutBoards)

看板AboutMagic作者 (GET)時間8年前 (2017/09/12 08:57),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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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gic_Center 看板 #1Pjp0X-d ] 作者: wearewinner (GET)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Re: [公告] 處理 #1PRs0ZWz (AboutBoards) 時間: Tue Sep 12 08:53:51 2017 我是當初幫忙代申訴的人... 謝謝下面一篇kad幫我轉錄相關證據... 這是y50之前在群組板被檢舉的名片檔截圖資料: http://imgur.com/a/aOgbA 如果覺得gkc的申訴文裡附的截圖資料不夠的話... 我也附上我自己在不同日期1月19日自己抓到的截圖... 廢話不多說...y50的名片檔截圖: https://imgur.com/a/E8ZWP 這樣一次兩筆在不同時間點都抓到完全相同的雙重證據... 相信代小組長不會又說沒證據了吧? 真是太神奇了!!!!!!!!!!!!!!!!!!! 按照這樣的標準...之前提到的八字板板主只要在被檢舉的當下 刪除自己外部網站的頁面湮滅證據...即使截圖證據確鑿.... 小組長就可以聲稱因為當下刪除了沒看到...所以不確定 然後就判決不處分... 那這樣現實社會還要刑警偵查隊跟檢察官幹嘛? 不就是用來調查證據跟真相? 不然每個案件只要罪犯湮滅證據後... 檢察官是不是就每個案件都直接說因為沒看見證據(你當然沒看見,因為湮滅了嘛) 所以通通都不起訴? 這樣的判罰能讓誰心服?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在 #1OyhZFP- (Magic_Center) 中, Paulnewman 小組長認定無違規之理由有二: : 1. 在小組長收到檢舉當日,即已立刻檢視 y50 板友之名片檔是否有宣傳及廣告內容, : 以了解 y50 板友於簽名檔引導其它板友觀看名片檔是否為廣告及宣傳的一部份。 : 然而當日查看 y50 板友之名片檔乃空無一物,無法對先前名片檔之內容進行確認。 : 2. 小組長無法認定該檢舉案中所引述之證據,即紫微動漫化等相關商品之訊息, : 是否可以營利,且認為於名片檔擺放上述資訊與先前本小組違規案例不同, : 因此認定於名片檔擺放動漫產業相關資料不違規。 : 針對上述第一點,由於 Paulnewman 小組長已於收到檢舉第一時間對證據進行檢視, : 確認 y50 板友之名片檔並無資料。且在本案重審的過程中我也數度重新查看, : y50 板友的名片檔仍無任何資料。由於名片檔之內容缺乏編輯紀錄等資料作為證據, : 在本案中無法確認 y50 板友之名片檔確實如檢舉文所述擺放動漫產品相關資料, : 故在缺乏直接證據證明名片檔具有營利資訊的情況下,簽名檔引導其它板友觀看名片檔, : 亦無法被認定為進行營利行為相關之廣告或宣傳,故本案不予處分。 : 然而,針對上述第二點,直接或間接刊載販售商品之資訊確實有作為營利行為之可能。 : 因此於簽名檔引導其它板友觀看名片檔,且名片檔中直接或間接載有販售商品之資訊, : 確實可能違反本小組組規。故請各位板友注意簽名檔與名片檔之關聯與名片檔之內容。 : 若於簽名檔中引導其它板友觀看名片檔,且名片檔中直接或間接載有販售商品之資訊, : 則發表該簽名檔之文章即可能在本小組被認定違規,請使用者避免在上述情況下發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25.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505177633.A.FA7.html ※ 編輯: wearewinner (36.226.125.121), 09/12/2017 08:56:2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wearewinner (36.226.125.121), 09/12/2017 09:10:08
文章代碼(AID): #1Pjp3hjH (AboutMag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