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ROCBLUE之申請新版一案已經達到連署門檻
共 27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ola12 (kola)時間20年前 (2006/01/09 18: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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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由連署機制產生的板主. 組長都不可以用主觀的標準來剝奪當事人權益. 但是組長可以在事先明訂可以用客觀的方法檢驗的標準. 如上下站次數、文章數、劣文數、優文數...等. 來限制板主的資格. 接下來的試用期. 組長才能根據事實和組規用較主觀的標準審核板主的資格. --. 小組長是來服務大家的. 不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時間20年前 (2006/01/09 15: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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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就趁最近組務這邊打算修正部分規定的機會,. 大家討論一下哪些狀況要明文規定好了。. --. 「只是,思考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那是因為你們的主觀這麼認為,所以. 才會變成那樣。存在於宇宙中的所有事物,他們本身都沒有正邪之分。」. 「路西法,你的意思是說,善與惡其實是不存在的嗎?那麼『正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mesSoong (Willie McGinest!!)時間20年前 (2006/01/08 19: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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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所言差矣. 第一. 若無明文否決 小組長就可以做. 那請教小組長 組規裡面有哪一條是限制小組長的權力的?. 那是不是代表小組長可以為所欲為 無所不能?. 這形同小組長給自己開了一張小組內權力的空白支票. 而且小組長沒有負起任何相對的義務. 組規裡面就是沒有針對連署人審查的規定(除了上站次數與文
(還有67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yray12 (吃了你)時間20年前 (2006/01/06 17: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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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意思. 行政機關就可以鑽法律漏洞囉. 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事. 凡事沒有規定的事情. 就是代表沒有授權. 自己濫權還好意思這樣辯解. 你一直往這個方向操作. 你不公平的處理連署以及申訴案件. 縱容扁版版主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你這樣說居然不會心虛. 我真佩服你 那扁版是人物版還是政黨版. 他的主場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LD (麻將人格)時間20年前 (2006/01/06 12: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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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保留原則,. 沒有授權給組長的權力,組長就是沒有才對. 當然,如果你認為ptt沒有必要遵循現實上行政法的原則. 那也是您的講法,. 畢竟權力是在您手上. 不過這樣對於ptt一直以來,努力讓這個虛擬社會現實化的努力,. 倒退一步就是了. 可否決,不代表可依任何理由否決吧?. 以上是程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