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有關組規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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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過去就有本組的小組長,在本站兼任高達八個板主,. 同時聯合其他板主成為類似幫派的事例。. 一個人身兼多個板主,治板品質絕對不會好。. 而且權力濫用的事情容易發生。. 例如沒有板規,卻任意「設永久水桶到板主爽為止。」. (該名板主當時在板上公告的內容). 當時,身為被罷免的板主又身兼該群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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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昧請教是否可以研擬修訂有關組務對於板主資格之限制. 原連署資格條文中之第5條. 連署資格. (中略). 5.申請者不可同時兼任3個以上之本站任何群組板主,組務以及站務看板不在此限. 建議修訂為. 申請者不可同時兼任3個以上之本站任何群組板主,組務以及站務看板不在此限;. 若擔任一般群組板主超過三個
(還有18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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