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ook板申訴判決(MrTaxes一案)
相關事實:
一、book板之規定判準主要以站規為主;
二、站規之設計不牴觸中華民國公告之法律;
三、按個資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以合法公開之資料,
不在此限(即蒐集、處理、利用之限制)
裁判:
一、
本案當事人M於book板上進行俗稱【肉搜】之行為,
雖係被肉搜對象已公開之資訊,未明顯有違個資法之相關條文,
然而板主具有看板文章管理權及水桶處分權,對於形塑板內文化亦負擔監督之責任。
此案之肉搜行為,難謂與公眾利益相關,於該板文化亦有出入,故板主刪文應屬有理由。
二、
此系列肉搜或針對某人士的討論已讓許多板友表現反感,
系列文章性質也常脫離book板的主要討論範疇,並容易訴諸到政治立場認定,
故,案件雖類似法未明訂之情況,卻難謂板主之水桶欠缺正當性。
以案情來說,不足以推翻群組尊重看板及小組自治之原則,
故,維持原判決。
建議:
板主未來可將不合適的文章類型於規定中修訂並明文列出,
日後遇上相似情形,較不會出現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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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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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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