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扁版版主wetteland 惡整版友 亂設水桶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再度出發....)時間19年前 (2005/01/28 19: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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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tteland ()》之銘言: : 原來他政治立場跟你一樣, : 都是親中派的, : 你就可以體諒他是強姦犯呀........ : 如果哪天阿扁被爆說是強姦犯, : 你會說這麼一串廢話嗎? : 已經上訴到高院判決確定了... : 難道這種強姦案件還有正義的強姦犯呀.... : 精英的思維真是令人大開眼界..... 唉... 看了很多你的文章 為什麼老愛給人家戴帽子呢? 你之前不是一直說別人的文章是廢話 要別人提證據 可是你的情緒性字眼比別人多 上面這一段話也沒提什麼證據就說人家是親中派 引用人家的文章不代表贊同對方的立場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比如我認為馬克思的一段話有道理引用了下來,不代表我支持共產主義) 令人不解的是 為什麼扁版變成了這個樣子 雖然我沒在扁版發過言 但也常去看看文章或推推文 自從wetteland當上版主厚裡面真的變很多了(好or壞?) 讓我想起以前Hanlin還在當版主的時候 他那時有一篇“治版理念”現在也是扁版的“治版理念”(精華區可找到) 我現在把這篇和Hanlin治版時其他的文章貼出來 請大家觀看一下 作者 Hanlin (佩里克利斯)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治版理念 時間 Tue Nov 11 15:49:30 2003 ─────────────────────────────────────── 本版存在的目的 不在於讓支持者瘋狂的歌功頌德 也不在於讓反對者激情的宣洩謾罵 雖然聽起來似乎崇高而不切實際 但在本版討論的同時 大家一定要時時記得 本版存在的基本精神 確實是為了交流各方想法  從各種不同的角度與面象 來討論政治家/政客的人格特質 從各種不同的關懷 來探討一切政策的利弊得失 提供一個交換資訊的園地 讓大家知道他好在哪裡 不好在哪裡 沒有人是聖人 從來不會犯錯 至少 在當今政壇 我還並沒有發現類似的人物 神話偶像是過時的落伍想法 當然醜化政敵也不是我們該做的事 就事論事 理性討論 這是本版一向追求的精神 相信這陣子常來的朋友都能感覺到 本版採柔性管理 而今後也將是 並且明文規定實施 版規設立的目的 並不在於處罰人 其基本精神在於管理版面 維持正常的討論秩序 以提供版友們最平和理性的討論環境 沒幾個版主在浸人水桶時能從中得到快感 --至少我沒有這種特殊的能力及嗜好 我處理問題時在意的是有沒有效果 而並不在意有沒有人受罰 所以在執行版務方面 版主會以勸導為主 而輕微的犯規 只要不嚴重 我也可以假裝沒看到 如有版友檢舉其他版友有違規情事 版主也會受理 並發文勸導其修正並道歉 但若拒不修正或令人感到道歉的誠意不足 那麼就依法辦理 版主也會依版規做出適當的處罰 實際的依版規處罰 是管理版面秩序的最後防線 非到必要 絕不輕易使用 以上為本人執行版務時所抱持的基本原則 感謝大家撥冗看完這篇 謝謝 ---------------------------------分隔線------------------------------------- 而現在wetteland版主的版規如下(節錄): 1.一行文、沒意義的二、行文,若無惡意,我會不通知順手刪掉。 3.挑釁文、酸文規範,惡意的挑釁文,由本人認定,加以處置。 8.中國版友來討論很好,但是基於互相尊重的立場, 凡是以暴力恐嚇、不尊重臺灣主體性、把臺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者,永久水桶伺候。 16.使用臺、台作為攻擊人的辭彙,例如:臺客、很臺。,水桶3天。 1.統獨問題一向錯綜複雜, 為了證明你對統獨議題,有高深的見解, 並且讓人容易瞭解你的論述, 並且增加文章的說服力, 每篇需在20行以上,每行10個字以上。 好好去給我作功課再來交作業。 違者刪文。 2.為了體恤你們作功課作太累, 每人每天只能發表5篇關於統獨問題的文章。 轉貼文章只限發表四篇。 違者刪除多餘文章,並水桶處理。 3.搞分身抓到一律永久水桶, 抓到3個人以上搞分身, 永久禁止中國人在扁板討論統獨議題, 各位中國人好自為之。 再看看Hanlin前版主的公告內容(節錄): 作者 Hanlin (SSBN)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砍文原則 時間 Fri Jun 28 13:02:20 2002 ─────────────────────────────────────── 版友們如有建議歡迎向版僕我反映 有更好的意見當然值得改進 作者 Hanlin (SSBN)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水桶原則 時間 Fri Jun 28 13:23:47 2002 ─────────────────────────────────────── 有建議請不吝提供 謝謝 作者 Hanlin (SSBN)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發表文章注意事項 時間 Tue Jul 16 22:49:01 2002 ─────────────────────────────────────── 請大家善用推薦功能 並深思熟慮後再發表文章 如回應未超過三行 版主將依情況斟酌 由版主主觀認定加以刪除 不便之處 尚請海涵 作者 Hanlin (單操實驗課本魔人@@")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請rexboy兄注意用詞... 時間 Thu May 22 05:49:13 2003 ─────────────────────────────────────── 大家都在討論 難免有擦槍走火的現象 應該也看的出來 刺蝟兄的確也很熱心的提出各種資料來源加以討論 也許rexboy兄你有你的看法 但是這篇比較有爭議一些 雖然不是髒話 但是這篇通篇只是諷刺 缺乏一些具體的討論 站在版面管理者的角度而言 並不是應該鼓勵的行文風氣 故在此提出警告一次 第二次再犯浸水桶 希望版面上能夠避免繼續出現類似的文章 如有不便與冒犯 還請見諒 感謝配合m(_ _)m 作者 Hanlin (單操實驗課本魔人@@")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中止"陳水扁為何不戴口罩"討論串 時間 Thu May 22 20:05:28 2003 ─────────────────────────────────────── 因文章標題與實際內容差距過遠 請大家配合停止此系列文章 如諸位版友想繼續其內容討論 煩請另開標題符合內文的新討論串 公告後請勿回文 違者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浸水桶 感謝大家的配合 作者 Hanlin (後悔定太七天太多)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公告] 接受版友建議 時間 Wed Jul 9 23:49:01 2003 ─────────────────────────────────────── 我已經公告過本次事件已停止討論 很抱歉 這篇文章我還是要刪 想看原文請至扁版本次事件文章備份存查 但是 為尊重友版版主 這篇文章我還是予以回應 四日時間 百多篇回應 已經給三位受處分人充分的意見表達機會了 若各位版友還有相關意見 歡迎私下寄信給我 或至組務版討論 感謝配合 作者 Hanlin (手牽手護台灣)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敬告butterflies版友 時間 Tue Mar 9 22:45:58 2004 ─────────────────────────────────────── 版主必須在這邊告訴你 你一天貼太多文章了 而且還很多跟陳水扁無關 稍後本人將會刪除你所轉錄之與陳水扁無直接相關的貼文 也請各位版友注意 請勿過份轉錄文章 太誇張者將被視為灌水 現在在這邊明確訂個規範吧 同人轉錄文章 一天以四篇為限 違者若有人檢舉則視為灌水 除文章砍除之外 並加以水桶處罰 至於他之前的行為 還還請大家多多忍耐 既往不咎 版主感謝大家的配合 作者 Hanlin (手牽手護台灣)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刪除中國狗討論串 時間 Fri Mar 12 19:57:14 2004 ─────────────────────────────────────── 最好是這樣搞扁版還能溫馨的起來啦 butterflies他也乖乖照版主公告貼文不超過四篇了 大家何必逼人太甚? 看不過去就跳過別看啊 轉些大陸的文章有什麼不好 只要別惡性洗版 何必要逼的人一點空間也沒有? 這難道不是做實別人所謂一言堂的指控嗎? 大家為扁版好的心 我可以理解 但是有沒有想過 這作出來的行為 到底是不是真的為扁版好? 版主一進來就看到一大排中國狗標題洗版 難道這樣很溫馨? 原發文者thx設48hr水桶 屆時未復權請來信版主提醒告知 公告之後禁止回中國狗標題 違者砍除並視情況版規處分 感謝大家的配合 作者 Hanlin (作賊喊抓賊最討厭)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請各位版友注意一下 時間 Fri Apr 23 22:20:36 2004 ─────────────────────────────────────── 碰到覺得在挑釁的文章的文章請不要理他 廢文po多了他自然會被版主設水桶 對他惡言相向又如何 明顯落得一個違反版規的罪名 這又何苦? 在看板裡 版主的權力很大 但是相對的 版主也對這個權力的行使也必須非常慎重 一個水桶浸下去雖然或許會大快人心 但是偶爾出現一些討人厭的發文 大家應該提出的是理性的回應呼籲 或是冷眼漠視 而不是隨口的譏諷謾罵 這也就是我們與那些少數鬧版的之人格調修養不同之處 扁版應該要"適度"的寬容反對的聲音 這考量版主與版友們的包容力 最後還是再度呼籲hutim好好認真討論文章 而也希望版友們也能冷靜以對 版主與大家共勉之 我們反過來看看wetteland現任版主的公告內容(節錄): 作者 wetteland (立委拼過半臺灣有希望)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mosby849 水桶2周 時間 Tue Nov 30 14:56:35 2004 ─────────────────────────────────────── 9543 11/30 mosby849 R: 台中的治安 廢文一篇... 去好好學邏輯跟中文吧.... 作者 wetteland ( )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刪文 時間 Wed Dec 22 20:12:58 2004 ─────────────────────────────────────── 刪了一系列的吵架文、檢舉文... 若再有亂板... 立刻隱板。 作者 wetteland ( )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temped水桶改為3週 時間 Sat Jan 15 14:45:34 2005 ─────────────────────────────────────── ok大都說話了...... 我也賣個面子給ok大.... 水桶改為3週..... 剩下的1週當作是過年的紅包送給你吧....... 如果閣下還是不服氣.... 可以上訴法務板.... 作者 wetteland ()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polarbear水桶3天 時間 Thu Jan 27 15:13:22 2005 ─────────────────────────────────────── 對人不對事...3天,下次請注意! --------------------------------分隔線----------------------------------------- 前面摘錄了一些文章 有點冗長請大家多多包涵 明明同一個阿扁版 為什麼前後任的版主態度差這麼多 之前的Hanlin版主還以“版僕”自稱 現在的wetteland版主還要別人滾出扁版 他以為當上了版主就可以任意操有生殺大權 好像扁版是他的私有財產一樣 他不明白他的地位就像大樓管理員一樣 只是受委託來管理這個版的 如同大樓並不屬於大樓管理員的 此外 針對前面文章討論的這一件事 我特地去查了一些阿扁版版規 完全沒有一個浸水桶的條件是“對人不對事” 或是“受刑人不得發文” 我並不是認同強暴這種行為(趕快撇清,免得又被帶帽子) 只是在無根無據下浸人水桶 只憑版主的好惡來決定 不是太獨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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