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KMT版主ilyvonne違反版規浸水桶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綠色浩呆熊加盟事業)時間19年前 (2004/11/12 08: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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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instean (最美的DR藍寶寶)》之銘言: : ※ 引述《frozenblue (欺詐不軌者得誅之)》之銘言: : : KMT版版規僅於第一條規定 : : 對""版友""謾罵、人身攻擊者處水桶處份 : : 但本人原文中係完全針對政治人物之行為評論 : : 並未牽涉到任一版友 : : 特此申訴 : : 希望這可以構成水桶撤銷或是罷免版主之根據 : 我沒記錯的話站規似乎是說不得發表謾罵挑釁的文章...... : 不對,應該說任何的bbs站都有此規定才是。 : 我認為這是上bbs的常識就是了,不過既然板主沒規定的話, : 那這次就既往不咎,把f板友的水桶解除吧。 : 不過可以把板規改成「謾罵,人身攻擊著水桶處分」, : 下次再犯就不要客氣了........ 我是覺得各位版友是否太過著重在版規上 版規是死的,如果有人要鑽版規漏洞那就沒完沒了了 按照AboutBoards版的解釋(1751篇) =>>我的看法很簡單,版主既然沒有處理的必要。 沒有你想要的處理出現,就根本無關緊要。我不需要去干涉之。 =>>版規的正當性來自於版主權限,版主擁有對版規的解釋權。 使用者自己要對版規怎麼解釋有使用者的自由。 但是權限的實施仍然在於版主這是無庸置疑的。 你覺得有問題,向小組長提問,小組長認為沒有問題,就這樣。 再看i版主1897的說明 國民黨版並非如恨版的功用 版主裁定如此的文章十分不妥 謾罵,人身攻擊,什麼垃圾,什麼打在牆上 完全沒有網路使用禮儀的基本規範 況且周守訓先生的確為 PTT bbs站的網友 再看了一下KMT的版規 版規是死的,人的頭腦是活的,我相信大家都是把聰明用在討論事情上 但是為了防止鬧版者把聰明用在擾亂版友正常閱讀 訂出以下特別情況處理方法: 1.惡意鑽板規漏洞造成板友閱讀上的不便以及板主的困擾處以半年水桶做為處份 2.對板主判決有意見經溝通無效之後持續鬧板者處以一年水桶之處分 聽到多位替f版友喊冤的說詞都是 版規規定的是不可以對版友人身攻擊 難道這就代表可以對非版友人身攻擊? 太實在太可笑了,這樣子我可以到每個政治版 罵某某政治人物是垃圾,他爸爸當初應該把他打在牆上面 而且版主不可以浸水桶,因為政治人物就應該接受批評,你們說對吧? 批評討論無不可,f版友那篇有太多的情緒性用詞 版主甚至可以認定他是惡意鑽版規漏洞送他半年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15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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