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版主對扁版版主做出行政處分吧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史提夫樣)時間22年前 (2002/06/04 22:21), 編輯推噓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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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zs (霧嵐氤雨)》之銘言: : ※ 引述《SteveYoung (史提夫樣)》之銘言: : : 既然我們有我們連署和罷免的規則 : : 我們就應該先遵守 : : 不過還是謝謝你提醒我也讓大家知道我有這項權力 : : 此事在我心中自有分寸 : : 事情馬上就要結束了 : : 希望大家再等等 : 扁版版主又再次破壞版上的文章 : 難道這不構成行政處份的要件?? : 如果罷免不成功的話 你是不是要用行政處份權直接把他拔掉?? : 我不知道該怎麼講 想來想去都覺得怪怪的 : 反正就是 既然版主的嚴重失職毫無疑問 : 那麼就算沒有罷免的 小組長是不是也該出面處理 : 如果以上成立 : 那有沒有罷免不是都沒有差了嗎?? 我告訴你我的想法 或許你可以稍微明白一點 今天可以分做兩方面來討論 一方面是罷免結果是成立或不成立 還有就是我本身認定或不認定 這樣一來就會出現四種組合 我稍微分析一下 如果罷免成立,而剛好我也認為T板主確實達到被撤職的條件, 那可以說是最好,代表我的看法也被大多數人所接受, 我相信我受到的責難是最小的。 如果罷免成立,但是我事實上非常挺T板主, 縱使我有千百個不願意,我認為我仍然得依照遊戲規則。 雖然我會難過,我有不甘,但是大家仍然會欣然接受這個結果。 了不起的話,我小組長一起不幹。 假如罷免不成立,我也覺得T板主根本就被迫害了, 那整個過程根本上是還他一個公道, 我會非常替他高興的。 雖然有哪麼多人反對他,我還是支持他續任板主。 假如罷免不成立,但是我根本就無法接受這種結果, 如果按照之前我的邏輯,我似乎應該默默接受, 但是我覺得不然! 在這種情況下,我會摘掉他的板主職,然後順便辭掉我的小組長。 他大可以在找站方伸冤,請站長們將他復職。 但是我認為我與大家的看法不同,為了說明我自己的看法,只能以辭職負責。 這樣或許違背大家的意見,不過事實上這是整個遊戲規則的問題。 小組長當然可以做決定,但是絕不應該草率,並且更不應該逃避責任。 為了不草率,我一定要等待罷免案的動作完成。 為了負責任,我一定要隨時有不作小組長的打算。 而這兩者,我都具備。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你滿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21.69

推薦自:61.30.11.155 06/04, , 1F
好!!這才是小組長該有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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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自:61.216.84.219 06/04, , 2F
小組長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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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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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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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英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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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自:211.75.186.193 06/04, , 6F
不錯不錯,以後就交給你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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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自:140.112.214.147 06/05, , 7F
好啊,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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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自:61.228.79.211 06/05, , 8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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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加油,大家都知道你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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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青年的偉大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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