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版主對扁版版主做出行政處分吧
※ 引述《jzs (霧嵐氤雨)》之銘言:
: ※ 引述《SteveYoung (史提夫樣)》之銘言:
: : 既然我們有我們連署和罷免的規則
: : 我們就應該先遵守
: : 不過還是謝謝你提醒我也讓大家知道我有這項權力
: : 此事在我心中自有分寸
: : 事情馬上就要結束了
: : 希望大家再等等
: 扁版版主又再次破壞版上的文章
: 難道這不構成行政處份的要件??
: 如果罷免不成功的話 你是不是要用行政處份權直接把他拔掉??
: 我不知道該怎麼講 想來想去都覺得怪怪的
: 反正就是 既然版主的嚴重失職毫無疑問
: 那麼就算沒有罷免的 小組長是不是也該出面處理
: 如果以上成立
: 那有沒有罷免不是都沒有差了嗎??
我告訴你我的想法
或許你可以稍微明白一點
今天可以分做兩方面來討論
一方面是罷免結果是成立或不成立
還有就是我本身認定或不認定
這樣一來就會出現四種組合
我稍微分析一下
如果罷免成立,而剛好我也認為T板主確實達到被撤職的條件,
那可以說是最好,代表我的看法也被大多數人所接受,
我相信我受到的責難是最小的。
如果罷免成立,但是我事實上非常挺T板主,
縱使我有千百個不願意,我認為我仍然得依照遊戲規則。
雖然我會難過,我有不甘,但是大家仍然會欣然接受這個結果。
了不起的話,我小組長一起不幹。
假如罷免不成立,我也覺得T板主根本就被迫害了,
那整個過程根本上是還他一個公道,
我會非常替他高興的。
雖然有哪麼多人反對他,我還是支持他續任板主。
假如罷免不成立,但是我根本就無法接受這種結果,
如果按照之前我的邏輯,我似乎應該默默接受,
但是我覺得不然!
在這種情況下,我會摘掉他的板主職,然後順便辭掉我的小組長。
他大可以在找站方伸冤,請站長們將他復職。
但是我認為我與大家的看法不同,為了說明我自己的看法,只能以辭職負責。
這樣或許違背大家的意見,不過事實上這是整個遊戲規則的問題。
小組長當然可以做決定,但是絕不應該草率,並且更不應該逃避責任。
為了不草率,我一定要等待罷免案的動作完成。
為了負責任,我一定要隨時有不作小組長的打算。
而這兩者,我都具備。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你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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