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改名字
共 26 篇文章

推噓6(6推 0噓 2→)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zama (I Love Dan!)時間20年前 (2006/03/17 10: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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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用推文回應......可惜我不太會用,所以還是丟上來一堆東西,. 希望不會污染到版面!. 其實如 lawagav網友所說,這篇文章拿祖靈出來,沒有什麼新意!不過,. 我也同意,祖靈是我們許多原住民的精神寄託,這點倒是沒有什麼問題!. 回到姓名的問題,「如何為自己命名」是一種權利!所謂的權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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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9推 2噓 16→)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pidoth (光明之子 ￾ N￾ ￾ ￾)時間20年前 (2006/03/15 00: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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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其實看到後來. 已經跟名字這件事沒有關係了. 只是想請諸位想想. 您如果是原住民的話. 跟家族跟部落的連結到底是如何. 還是只是享受權利...卻沒有認同的. 責任為何... 後果為何. 自有祖靈做評斷... 反正你的祖靈認不認識你. 跟我沒關係....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zama (I Love Dan!)時間20年前 (2006/03/14 15: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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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出來插花了~~. 我還是要說,這篇文章雖然觀點很好,但是還是誤解了「責任」這個概念的內涵。. 不過雖然有嚴重的誤解,以及推論上的瑕疵,文章內所透露出對原住民族文化傳承. 的沸騰熱血,還是非常明顯的!. 責任是無從選擇的,就像我們在規範上有什麼義務,包含道德規範上的義務,. 這個規範上的義務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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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umu (玉米兒￾ ￾ )時間20年前 (2006/03/12 21: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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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您覺得沒有傳承原民文化的責任. 是您的思考~. 我的意思也是傳承什麼文化(選擇什麼生活)是個人的決定. 我的論點是要提出生活就是文化的觀點,. 文化不是在九族文化村、或博物館才看的到的東西. 所以我認為的「傳承的責任」和「做出選擇」是同時發生,. 當然. 「原住民也可以「傳承」(選擇生活)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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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9→)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wagav (賜)時間20年前 (2006/03/12 15: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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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文化的影響. 及我們的存在就是在傳承文化. 這種看法我表讚同. 但是我們雖然受到影響、也因為存在而無形的傳承各部落的文化. 卻不能推論出我們必須有傳承的責任(義務). 也無法回應到原標題的討論內容. 文化是自然產生的. 它是受到政治、環境等因素變化的. 是「活的存在」,而不是「死的過去」. 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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