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學校討厭的規定
3.另,大學日間部、進修學士班學生經所屬學系(組)、學程主管同意得互相跨學制修習科目者,修習學分數不得超過該學期學分數之三分之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學生,經所屬學系(組)所、學程主管同意得互相跨修課程者,其修習學分數不得超過該學期學分數之三分之一。
真的很想問
被當
一學期又只能修那一點點的科目
那要修到什麼時候
我現在是要升大3
在大2的選課的時候
想要重修
學校不給我修
只因為我是大2
現在恰巧看到那個規定
我不想延畢
可是看來學校很希望我們暑修
或者是很想要錢
今天心血來潮要為自己大3的課程好好規劃
但到那條規定
真的很想殺人
一堆當初被當的科
要重修
卻又什麼都不能修
只有1.2科可以修
很討厭很討厭這樣
不能重修的加退選
暑假不開課的暑修
總是要花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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