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錢] 廢文賺批幣

看板ASHS-NTU作者 (vip強尼)時間13年前 (2012/04/25 15:25),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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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弟我很窮,缺7000批幣繳罰款... 也難得有一篇好文,就只好來PO點東西賺批幣 這剛剛PO在NTU版的。 前一陣子腳踏車文吵得轟轟烈烈,我還是覺得等一切塵埃落定再來告昭天下 一個月前,我的腳踏車被偷了,人是誰,在哪離不重要,總之被偷了。 (其實就是長興逼歐踢) 我當時尿急,想說一下子就出來了,偷懶沒鎖車。不過回眸有看到有監視器對著我的車, 不料過了一陣子出來之後,腳踏車就被牽走了。莊敬自強,處變不驚如我, 我馬上去調監視器,往前追溯,就找到人了,也知道他是誰。 由於我隔天就要去金門玩四天, 所以我回來才報警,反正都有畫面,都又對方的資料 原本想說若他騎回來放,放在我看得到的地方,我就不計較了,但沒有。 所以禮拜二傍晚我就帶著警察去調監視器畫面,警察也直接打給那位同學, 尷尬的是,那位同學也在附近,我們就一起坐著警車去警局做筆錄了。 物證、失竊物具足的情況下,那位同學也馬上認錯,他說他的腳踏車被偷了, 看我的腳踏車沒鎖,就借來騎,這幾天也都有放回來,只是都沒人來認, (當然啦,我在金門要怎麼認= =) 本來當場想要跟警察說不計較了,但想一想,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身為同學,我還是有責任要告訴你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犯了錯會有什麼後果。 敢做就要敢當,所以去到警察局,連三聯單也不用寫了,直接破案,做了筆錄。 隔兩周,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傳票就寄到我的聯絡地址,昨天開了偵查庭 對話內容就我記得: 檢:(確認身分,但這樣雙方都知道互相的資料,台灣的檢察制度真的很怪, 害我很想喊司法不公,超蝦的阿,如果明天他見笑轉生氣,打我了我不 就要再告他一次!?) 檢:(問我)腳踏車有沒有壞? 我:沒有 檢:(問他)你為什麼要偷? 他:我腳踏車不見了,看他沒鎖就借來騎 檢:= = (書記官從頭到尾一臉興致盎然的表情,而且書記官很正=┐=) 法律系出正妹,畢業之後想說為什麼都消失了,竟然都窩藏在法院!! 究竟考書記官要甚麼條件QQ PS. 紫色袍子的是什什麼人啊? 另外一間紫色衣服的也很漂釀>///< 檢:(了解案情之後就問我)你願意給他一次機會嗎? 我:可以啊 檢:那我就不起訴囉~? 我:恩 簽完名就走了。反正整個程序就比看醫生還快。 BTW,他爸有來,我跟他爸點頭微笑,他爸的表情很矛盾,不知道要做何表情的表情。 這讓我想到,若這個學生並沒有悔意,或是學到壞的方面,其實說真的,並沒有懲罰 到那個人,懲罰到的其實是他的家人。為了你的家人,別再犯囉^_< 話說回來,我的目的不在於致人於死,起訴他也沒有好處。 最主要是把整個司法程序走過一次,(有一半也是因為大四太閒,想看看法院長甚麼樣) 讓讓他知道莫因惡小而為之。也告訴各位台大同學, 腳踏車其實找得回來不要姑息養奸!! 還是要記得鎖車,記得注意錄影器在哪裡,不要害怕警察局。 但這次也看到幾點台灣檢警的矛盾與缺點。 1. 去警察局的路上跟加害人坐同一台警車 2. 偵查庭的時候竟然一起,甚至透露被害人的個資 希望不要有人再踏上後塵囉,總之這是一次震撼教育 其實不犯罪的話,法院阿,警察局阿,都是很有趣,可以去聽聽八卦,當鄉民的好地方 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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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44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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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複製貼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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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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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22:08, , 4F
太浪費了…這麼長一篇才賺44 記得在上面打 可以多賺很多
06/10 22:08, 4F

07/15 20:37, , 5F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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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23:43, , 6F
超長文現在才認真看完XDDDD
08/10 23:43, 6F

08/12 07:00, , 7F
推,長知識
08/12 07:00, 7F
文章代碼(AID): #1FbwRCUc (ASHS-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