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 伊凡家國會餐廳再次販售伏特加

看板APH作者 (廣平君)時間13年前 (2011/03/26 00:06),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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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448430 伊凡家國會餐廳再次販售伏特加 【2011/03/25 21:49 報導】  伊凡家酗酒問題嚴重,國會五年前曾經下令,禁止國會大廈內有人喝酒。 但國會議員現在又通過決議,允許國會餐廳販售伏特加。  酗酒在伊凡家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不但引發鬥毆,也導致很多人 生病、或者冬天被凍死在街頭。此外還有很多人酒醉開車,發生車禍。  伊凡家媒體報導,五年前,為了展示反酗酒決心,國會宣佈,禁止人民在 國會大廈內飲酒。幾個月前,國會還通過法案,要求嚴格取締酒醉駕車,並 禁止商店夜間賣酒。  不過現在國會又允許國會大廈餐廳恢復賣酒。報導沒有說明,國會為甚麼 會改變立場? 我的評論: 我想到#1CCCj85C篇中RRRPPP板友寫的這一段話: Alcohol 伏特加可是生命之水。他巴望著被沒收的酒瓶。 不喝會死?他挑眉。 不喝會冷死。他臉帶憂鬱的說。 於是他拿回了酒瓶,還附加一個擁抱。 我的問題: 在看新聞時,你們比較喜歡哪種避檢索措施? 像這篇一樣直接用角色名,還是直接加符號把有關的字分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56.10

03/26 00:09, , 1F
我偏向角色名,但兩者皆可w
03/26 00:09, 1F

03/26 01:40, , 2F
因為俄國太冷,不喝酒暖身真的受不了
03/26 01:40, 2F

03/26 01:40, , 3F
代價就是傷身&男性的平均年齡下降
03/26 01:40, 3F

03/27 01:40, , 4F
兩者皆可... 伊凡家真的很愛酒(笑)
03/27 01:4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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