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正式版規 (新增修訂,請版友先看)

看板AION作者 (米蘭)時間16年前 (2009/07/10 14:16), 編輯推噓3(3011)
留言1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melances (米蘭)》之銘言: 由於版規細節部分並未詳盡,在這邊增修條文,釐清版友疑慮 舊文章仍是依照舊版規處分,如需查詢舊版規請往精華區 公訴管理 (此規例為版主主動處理,如版主未發現,也請版友協助檢舉) 1-1 此為AION版,請勿發表與AION無關之文章。 廣告 (可討論,如為比較文,發文中請附上自己心得,勿直接貼上) 政治 (涉及政治議題,種族歧視,兩岸歧視) 揪團 (為避免版友人身安全,此部分可以去專門的版) 違者,警告一次;再犯劣文+水桶三週。 1-2 禁止發有關現金文、外掛文、私服現金 (交易或交換等職物品亦在此範圍之內) 外掛 (可討論,但不能涉及名稱、設定、使用"心得"和求"檔案") 私服 (名稱、使用問題心得,架設,以避免廣告嫌疑) 違者,水桶一週;再犯劣文+水桶四週。 1-3 禁止發未滿三行的文章,或內容低於20字的文章。 違者,警告一次;再犯劣文+水桶一週。 1-4 禁止使用公告為標題發文,公告文可推文,不得回文。 違者,警告一次,直接刪除。 1-5 禁止出言不遜 髒話 (諧音亦在此限,此部分由版主心證) 違者,警告一次;水桶三週。 1-6 洗版鬧版 劣文、水桶終身,並向上呈報。 申訴管理 (此部分涉及個人價值觀問題,由當事人申訴進行處理,請以信件向版主申訴) 2-1 嚴禁人身攻擊,語帶酸味引起版友不悅,不管文章或推文,經版友檢舉,先行鎖文, 因個人認知不同,請版友發言謹慎。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一週處分,若於推文中再度蓄意引戰,水桶八週 2-2 轉錄文章,需與原作者徵求同意,如經檢舉查證屬實 違者,水桶四週。 連續或累計犯 3-1 半年內,累計任兩警告,將予水桶兩週處分 3-2 水桶中查證再度違規,將予裁決加倍處分 -- 如有意見也請告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38.67 ※ 編輯: melances 來自: 61.228.138.67 (07/10 14:17)

07/10 14:35, , 1F
版主 聊天文置底一下吧
07/10 14:35, 1F

07/10 14:43, , 2F
應該要附註,『未在規範內情況,一律版主自由心證處理』
07/10 14:43, 2F

07/10 14:44, , 3F
避免有人鑽漏洞
07/10 14:44, 3F

07/10 14:45, , 4F
有啊 我的語助詞"乾"被列入禁語了~XD 以後就不能用哩QQ
07/10 14:45, 4F

07/10 14:49, , 5F
樓上不是申訴你的語助詞不是髒話?如果上面同意OK
07/10 14:49, 5F

07/10 14:49, , 6F
這條會修掉!
07/10 14:49, 6F

07/10 15:01, , 7F
T版有這個最後會加入,感謝補充
07/10 15:01, 7F

07/10 16:38, , 8F
不過話說回來,版主功能是管版,未在規範內代表我的疏失
07/10 16:38, 8F

07/10 16:38, , 9F
這方面我在道歉補充就好,做錯低頭不是什麼難事
07/10 16:38, 9F

07/10 16:43, , 10F
那句話主要是預防未規範下傷害擴大,所以可以馬上用版主
07/10 16:43, 10F

07/10 16:43, , 11F
權限中止其行為,並不是為了躲避自己的疏失唷^^~
07/10 16:43, 11F

07/10 16:45, , 12F
比如有人發文:質疑版上某玩家真實真份,並且把當事人msn
07/10 16:45, 12F

07/10 16:46, , 13F
以及相關資料放出來,目前現有的版規是無法處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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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6:46, , 14F
有待過SD版的就知道我說的那件事,當時鬧蠻大的="=
07/10 16:46, 14F
文章代碼(AID): #1ALjp0H5 (A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