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林志玲應該去打官司求償 (KUSO)
我希望我是看錯了 然而卻不是
今天再去看了一次 我真的沒看錯!
在市面上很多金飾店銀樓門口都看得到她的海報
產品或品牌叫做 "2005幸運草" 寫在右上角
她的英文簽名清清楚楚寫在左下 Ceiling 還加一個小的心心
會不會過幾天還有電視版的廣告就播出來了?? (如果業主沒看到我的質疑)
[Kuso]
我們猜 這個簽名八成是廣告公司隨便找了一個英文不好的小弟偽造的
因為跟她在別處的簽名都明顯不同
所以建議她可以控告廣告公司
1. 偽造簽名 侵權
2. 損壞名譽 害大家以為留學過的她英文其實很爛竟取給自己名叫"天花板"
進而懷疑她假造留學文憑 嚴重損害形象
如果官司勝訴 求償成功 林姐姐! 可別忘了分我一點 嘻...
( 請別急著回文跟我爭辯 請先去看看那些海報再說 聽說網路上也找得到 )
( PS: 我不討厭她 也沒有特別喜歡她 純就事論事 無關個人好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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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60.106
※ 編輯: rbear 來自: 61.231.60.106 (03/24 22:28)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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