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特] 想問一下,關於電子書打碼

看板AC_In作者 (1+2=3)時間6年前 (2019/12/16 19:11), 6年前編輯推噓3(3040)
留言43則, 8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呃,對,雖然至今沒有在台灣買過電子同人誌或是商業誌,不過聽說原本紙本是無修的,上 電子書就會打薄碼 這個是網站的規定還是法律上的規定所致呢?如果是可以放無修本本的電子書網站,是否會 違法呢?又或是本來這些東西在台灣就是灰色地帶的東西?只是業者自保而採取了打碼手段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227.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_In/M.1576494691.A.301.html

12/16 19:46, 6年前 , 1F
我是建議直接問客服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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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9:47, 6年前 , 2F
另外台灣實體本是可以無修的 至少我買的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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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9:54, 6年前 , 3F
有些可能是日方出版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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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9:58, 6年前 , 4F
電子書還無碼 那肯定都外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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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0:09, 6年前 , 5F
不無修也是外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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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1:47, 6年前 , 6F
兩邊都有規定,前者請參照網站公告,後者請找該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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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1:48, 6年前 , 7F
另外說的無修本的電子書網站,一樣是看該國家法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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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29, 6年前 , 8F
扯到情色很麻煩。一般情色是需要做"隔離"的,這不只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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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29, 6年前 , 9F
而已。例如台灣可以出無碼刊物,先不考慮某家電子商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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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30, 6年前 , 10F
則。光你有上架ios、google pay,這兩大平台,就能用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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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拔掉你的APP。所以情色網站基本上都是靠web和apk。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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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在台灣部分,有些無聊人士會去檢舉。你說的"打碼"是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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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色的常態,也就是對那些衛道人士來說,不打碼比打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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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32, 6年前 , 14F
更色。這樣他們就會去檢舉,檢舉之後上法院,法官要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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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32, 6年前 , 15F
有沒做好分級制度,如果照正常程序ok。但這些人會說,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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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猥褻刊物,所以要更嚴格的分級制度。這邊就看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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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33, 6年前 , 17F
腦袋正常的法官,如果覺得有分級就ok。有些年紀大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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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要怎樣的分級,怎樣的限制才是完全隔離。而一般這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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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34, 6年前 , 19F
處理,畢竟因為是"成人刊物"。如果實體本,就更不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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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35, 6年前 , 20F
有問題的是"未成年"題材這塊,當初就有人在網路上賣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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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35, 6年前 , 21F
因為內容有未成年的表示,就被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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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有去研究那個案例,裡面法官認為已經有區隔,但是內容有出現提及未成年,所以是 依兒少法去判刑,這部分因為我修的是兒少社工,所以還算挺熟的 但這裡出現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呃,我找不到判決書原文來看,不知道法官究竟是依照 「內文提及」,還是「單純圖片」來判決 如果是單純圖片的話,這判刑就應當再上訴,如果定讞就應該再次要求釋憲,畢竟釋字617 我也看完了,並沒有特別明訂涉及猥褻的部分是為何,不同意見書裡也有提及這部分,同時 提及社會風氣隨著時代而改變,這點過於法官個人的自由心證,非常麻煩 也因此我在審閱我們賣的本子時,都會特別注意提及年齡的任何關鍵詞,全部都得碼掉 但目前至今的判決與否都跟有沒有碼無關,而是販售猥褻物品和兒少法,除非插入部分全都 打碼,碼到讓你看不出來有插入行為,或是各種足以讓人感到侵害到個人「性道德」的部分 ,這點又變成只有法官一個人去判定「全國所有人」的感受,其不確定性大過法律該有的規 範性 真是麻煩

12/17 02:35, 6年前 , 22F
也就是我們能買到這些刊物,是因為那些人還沒出手。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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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太大,規則就越來越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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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37, 6年前 , 24F
所以後來出版商都會自保,一開始先弄個無碼給你大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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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37, 6年前 , 25F
後預覽就會加上一些奇怪的貼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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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4:03, 6年前 , 26F
推解說,SJW救世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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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7:25, 6年前 , 27F
※ 編輯: nobady98 (101.9.227.20 臺灣), 12/17/2019 18: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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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一直都主觀。所以不同的法官在公然猥褻這塊不見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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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這塊無解。追求法律本身也無解,以兒少來說,原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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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應該是要防止兒少剝削,本來扯到二次元就已經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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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9:05, 6年前 , 31F
這叫思想管控,當你認同這種法律時候,也就允許國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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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9:06, 6年前 , 32F
你的思想。所以法的部分去詢問也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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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說的那案例,新聞內容一審時候是無罪的,因為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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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隔離。但二審時候,新聞內容就有提及,內文本身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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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對話,所以就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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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除了法官外,檢察官也是。一般牽扯到兒少,會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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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某些人的樣子?也就是整個體系裡面,會有檢察官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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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兩邊的主觀意識存在,所以除非我們直接抗議這些社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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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士,把法修回原本的立法精神,不然就真的碰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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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9:11, 6年前 , 40F
至於打碼這塊,前面其實講很清楚,只是字數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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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主要就公然猥褻,也就是封面不能露。網頁有露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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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9:12, 6年前 , 42F
一定要做好隔離。就算你有做隔離,司法體系想找你麻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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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9:12, 6年前 , 43F
是ok的。無罪機率大,之後就碰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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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做好各種隔離手段,但我真的很衰運,超怕 ※ 編輯: nobady98 (101.9.227.20 臺灣), 12/17/2019 19:44:33
文章代碼(AID): #1TzsPZC1 (AC_In)